居民申请办理新装用水(除一户一表项目外)
时间:2018-05-05 17:09 文号:

    1、居民申请安装自来水,可向我司任一营业服务窗口申请,用户需按申请表要求写明户名、地址、用水人口、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注明所属街道或居委会,同时应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复印件(如身份证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时,应附户口簿复印件)。
    2、在申请人把申请表交到营业窗口后,5个工作日内我司将派人到现场勘察,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设计,我司营业窗口将通知申请人办理交费、施工破路占道等外部手续,并签订《供用水合同》。用户到相关银行(见银行缴费说明)办理个人水费代扣账户签约手续;对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我司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退件。
    3、符合供水条件的项目,在上述手续齐备后,我司工程分公司5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安装。
    4、已安装自来水的用户,因各种原因需要更大水表或更改表位,应重新按规定到我司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否则,因此造成违章的,按《城市供水条例》、《供水章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来源: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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