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24-01-10 09:33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http://fgj.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8#408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875514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房管中心工作及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以高质量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23年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市房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7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条,政策类文件5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2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条,业务工作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答复规范要求,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件,主要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其中申请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44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6件,商品房备案价信息9件,房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业务信息1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失效、废止的政策文件。2023年我局网站共发布概况信息、负责人信息、房管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财政资金、建议提案、规划计划等各类信息126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2023年市房管局门户网站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完成标准化改造,根据工作职能优化栏目设置和内容建设;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便于群众阅览、查找;编制完善互动知识库,将物业管理、住房补贴、房屋征收政策等咨询量大、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集中归纳,主动向群众公开;积极参与党风政风热线和市政府网站高端访谈,主动对接广电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传递权威信息。

  2.深化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办事窗口(政务大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公开我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通过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腿,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指标,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推进政务诚信服务建设,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日内在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根据人事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每年安排专人参与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网络安全等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并纳入先进处室评比考核;畅通监督反映渠道,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2023年我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对往年规范性文件数据进行重新核实认定,剔除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经确认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14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1

2

0

0

0

0

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6

1

0

0

0

1

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91

2

0

0

0

0

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3

0

7

4

0

1

0

5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高质量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借助媒体、专家力量的解读较少,惠企利民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公开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以公开促服务功能。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成效。采取文字、图片、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多元化解读形式,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指导监督和培训管理,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丰富互动知识库,引导业务部门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调研和政策评估,推进科学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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