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评选2024年度先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和节水先进个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建节水〔2025〕2号)精神,我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福州市先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和节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评审,拟授予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横屿校区)、福州市金山公园管理处(金山公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馆)等6家单位“先进节水型单位”称号,授予卢炜、董雯、宋艳等10人“节水先进个人”称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如有疑义,可在2025年5月9日前向市城市节水办反馈(反馈电话:83364170)。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先进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先进个人名单
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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