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技术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7-01 10:03 文号:

      为提高我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响应省、市政府“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方案”,达到“水质全国一流、管理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保障居民用户“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编制了《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技术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其供水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标准》出台的背景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与《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均于2017开始实施,明确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纳入供水企业的管理范畴。由于国家已将二次供水安全保障提升至战略防恐的高度,新建住宅小区生活供水是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新建住宅小区生活供水水质的安全,提高我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响应省、市政府“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方案”,达到“水质全国一流、管理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我局组织市自来水公司在技术标准《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技术标准》Q/FSj0001-2016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市的新建住宅小区。 

三、主要内容 

《标准》涵盖从市政接水管道至用户端水表的全部供水设施。可作为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要求依据。主要包括供水系统、管道及附件、阀门和管道标识、泵房及其配套系统、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等。 

1、供水系统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新建住宅小区生活供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 

②新建住宅小区生活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 

③新建住宅应为“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水表应出户。 

④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并依据市政供水管网条件,综合考虑住宅小区或建筑物类别、建筑高度、使用性质、范围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二次供水方式。 

2、管道及附件、阀门和管道标识 

①小区供水管道及附件应采用质量可靠、耐腐蚀、寿命长、水头损失小、安装方便、便于维护、卫生安全环保的产品,并应符合工作压力的要求,适应环境温度-10~+65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②新建住宅小区埋地铺设的管道应采用下列管材及配件:DN100及以上应采用球墨铸铁管及其配套的管配件;DN100以下应优先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及其配套的管配件。 

③新建住宅小区明管铺设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管材应优先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或薄壁不锈钢管及其配套的管配件。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DN100mm及以上压接式、沟槽或焊接连接,DN100mm以下应螺纹连接;不锈钢管采用卡压或焊接。超高层(>100m)建筑的增压管和立管均应采用S30408或S31603不锈钢无缝钢管,沟槽或焊接连接。 

④生活供水管道上的DN80及以上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材质的软密封或密封性可靠的产品,DN80以下的阀门应采用铜质或S30408不锈钢及以上材质的硬密封阀门。 

⑤为便于检修管理的辨识,小区地下室或管道井中需明管敷设的供水管道上,宜挂标识牌或粘贴蓝色标识光标纸,地下室管道在变向的始端和末端标识给水方向与分区名,管道井中管道每层标识给水方向与分区名。 

3、泵房及其配套系统 

安全防护系统包含设备及控制系统的报警保护、视频监控、门禁、破窗报警、语音对讲、超压保护、电气安全等部分。 

①独立设置的泵房宜靠近用水集中区域。生活给水泵房不应毗邻居住用房或在其上层或下层,不得污染居住环境。泵房内应有隔振防噪设置。 

②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新建住宅小区生活供水标准化泵房建设技术标准》。 

4、水表及其附属设施 

①水表在安装前必须经法定检定机构或主管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贴有强检合格证标志。 

②水表的计量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1)及我司《2018水表选型暂行规定》的要求。 

③水表箱及水表位置的设计、安装环境应防冻、防晒、防淹,干燥,无冲击、振动及无腐蚀得场所,应保证水表箱及水表的正常使用以及方便抄表、维护和更换。 

④高层建筑物内应在公共部位设置独立供水水表间(井),其位置应满足安装立管与水表等设施。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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