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3-26 11:20 文号:

Q1《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答:加强我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升非常规水资源有效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加快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Q2《办法》为推行城市节约用水规定了哪些内容?

答:1、对非居民用水户进行用水管理,一是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要求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二是实行定额管理,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

2、专项资金管理,非居民用水缴纳的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收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城市供水节水事业;

3、规范用水计量和统计工作,要求供水企业和用户规范使用计量器具、严格执行统计制度;

4、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逐步淘汰、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产品和用水器具。

Q3《办法》为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制定了哪些措施?

答:1、建设管理方面,全面推行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工业企业节水方面,推进工业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开展节水技术工艺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用水效率。

3、城市生活节水方面,要求用水单位、高耗水行业推广节水措施,提高节水意识;鼓励居民个人学习节水知识,合理用水,减少水的消耗量;

4、供水漏损控制方面,要求供水企业提高管网漏损监测,加强漏损控制。

Q4《办法》明确的监督保障机制有哪些?

答:1、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建立联动监督抽查机制,联合开展节约用水产品和用水计量器具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

2、水价政策保障,实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计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

3、资金政策保障,建立节约用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约用水项目。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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