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工作机制》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07 17:18 文号: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地下燃气管道不断拓展延伸,同时,由于水务、道路、电力施工或者其他第三方施工原因导致地下燃气管道遭受破坏的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也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构成很大威胁。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管理法规规定,参照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起草《福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工作机制 

  三、工作进展 

  2021年1月初开始起草并内部征求相关处室意见,2月底初步形成征求意见稿3月8日至15日在网上向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审查,5月13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完成送审稿,6月25日经局务会通过,7月1日正式印发。 

  四、范围期限 

  涉及范围: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各管道燃气企业。 

  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有效期五年)。 

  五、主要内容 

  从相关法规规范和实际情况出发,从明确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性活动、完善燃气管道保护基础工作、落实工程建设各阶段涉及燃气管道保护的工作要求、强化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管道燃气企业以及监管部门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是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提炼。从近年来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事故数减少的事实来看,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已发挥初步成效,将相关内容进行梳理以规范性文件出台,具备良好的可行性。 

  六、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管道燃气企业可对照附表《第三方工程建设各阶段涉及燃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清单》中各阶段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健周,电话:83352844。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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