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授予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称号的公示
时间:2022-09-26 17:53 文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 45号)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经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拟授予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单位“福州市节水型企业”、“福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如有疑义,可在2022年10月2日前向市建设局公用处反馈。(反馈电话:83364170)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名单

一、企业

1.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2.福建保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福建新华联合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单位

1.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

2.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4.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5.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6.福建天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7.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8.福建经济学校

9.福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10.福州世茂实业有限公司世茂洲际酒店分公司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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