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授予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称号的通知
时间:2022-10-08 12:55 文号:

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 45号)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提高。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节水型企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3家企业“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10家单位“节水型单位”称号(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单位要继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单位建设。各用水企业、单位要加强日常用水节水管理,积极参与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共同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专此 

    

  附件: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名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

                                   2022108


附件

 

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名单

 

一、企业

1.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2.福建保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福建新华联合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单位

1.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

2.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4.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5.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6.福建天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7.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8.福建经济学校

9.福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10.福州世茂实业有限公司世茂洲际酒店分公司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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