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GB/T 26928-2011)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提高。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素华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建省立医院等20家单位“节水型单位”称号、皇庭名郡等7家小区“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继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各用水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加强日常用水节水管理,积极参与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共同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专此
附件: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
一、企业
1.福州素华食品有限公司
2.福州素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3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4.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5.福建海文铭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7.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
1.福建省立医院
2.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3.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
4.福州市第七医院
5.福建省来美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来美琪酒店)
6.福建悦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富力中心)
8.福州泰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西区)
9.福州泰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B5区块)
10.福建省金鸡山温泉疗养院
11.福建恒力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2.福建众泰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芍园里文创园)
1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梅峰院区)
14.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本部)
15.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沙滩公园)
16.福州市中医院(鼓楼院区)
17.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
18.福建利嘉商业管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利嘉国际商业城)
19.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福州万芊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居民小区
1.皇庭名郡
2.皇庭美域
3.皇庭丹郡
4.龙汇御景
5.龙芝嘉华
6.永荣拉斐郡(一期)
7.永荣拉斐郡(二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