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授予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称号的公示
时间:2024-09-26 16:08 文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 

  一、经城市节水办组织专家评审,拟授予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福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二、经福清市住建局初审推荐,市城市节水办复核,拟授予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疑义,可在2024年10月2日前向市城市节水办反馈(反馈电话:83364170)。 

    

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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