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0-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0-01-27
- 标 题: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0〕8号
- 发布日期:2010-01-27
- 有 效 性: 有效
榕房〔2010〕8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拆迁办、市房委办、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制度的通知》(闽建法〔2009〕1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收集、整理、上报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的范围是指本部门在实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拆迁裁决、房屋产权登记、违法违规档案记录、招投标投诉处理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每半年报送一次。各单位、处室应在每年7月15日前、次年1月15日前将前半年的典型案例送我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制度的通知(闽建法〔2009〕104号)
二Ο一Ο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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