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0-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0-07-06
- 标 题: 关于注销福州兴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证书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0〕53号
- 发布日期:2010-07-0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房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
经我局调查核实,福州兴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英家皇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顺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旺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嘉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兴世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莱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暂定期均已满一年,至今未向我局申请三级资质核定。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上述8家物业服务企业的暂定三级资质证书。请有关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暂定期一年届满前一个月及时办理资质转正核定手续。
特此通报。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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