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0-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0-08-03
- 标 题: 关于转发《福州市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0〕68号
- 发布日期:2010-08-03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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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房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
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开展福州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公安、消防、综治、安监部门做好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和消防控制室双人24小时值班工作机制,加强对物业项目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维护管理。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
综治办市安监局《开展福州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0〕9号)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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