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1-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1-01-27
- 标 题: 关于做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1〕10号
- 发布日期:2011-01-27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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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全市物业服务小区的安全管理、文明服务等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良好的物业服务行业形象,让广大业主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两节”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停车场、消防通道、架空层、业主阳台雨蓬、花架、晾衣架、空调室外机架、搁置物、悬挂物及消防、供电、供气、供水等重点部位安全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住宅小区内电线老化、楼道、储物室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堆放场所等消防薄弱环节,要督促业主或使用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要加强对小区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的引导和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宣传工作,引导业主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二是积极协助、配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对物业区域内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安全巡视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且不听劝阻,可能造成危害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
三、要加强物业服务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足、配齐物业服务小区安防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安防值班制度,做好各种值班记录,制定完善治安防范、消防应急处理预案。要组织安防人员对防火自救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进行演练,提高安防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安防队伍,提高小区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四、要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服务工作,营造整洁、干净的小区环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两节”前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做到道路院落清洁、绿化整齐美观。要认真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加强日常保洁工作。对“两节”期间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纸屑等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营造整洁、干净的居住生活环境。
五、要建立“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值班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居民的报修和投诉电话,做好报修和投诉服务工作。遇到险情及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立即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房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报送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六、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活动,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各物业企业要结合小区实际,邀请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参加,组织开展居民安防知识讲座、歌咏比赛、书法比赛、乒乓球比赛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增进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七、各县(市、区)建设(房管)局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小区物业服务的重要性,加强督促检查,对未落实《通知》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的不作为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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