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1-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1-05-11
- 标 题: 关于做好2011年物业服务项目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1〕26号
- 发布日期:2011-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各街道(乡镇)物业管理站,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预测:今年雨季开始与结束时间都偏早,但降雨量可能略多;洪水量级较2010年低,但不排除部分河流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性;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偏多,预计总数约7-9个(常年7.5个),初次登陆或影响台风的时间要比常年偏早,其中有1-2个台风可能严重影响我省。为此,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榕汛〔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物业服务项目防汛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构
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汛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及时部署辖区物业服务项目防汛备汛工作,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落到实处。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抓,并指定一位企业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以物业服务项目为单位,逐一落实防汛备汛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防汛工作安全大检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4月底前,对所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重点对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抢险物资准备、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车库排水泵、地下室排水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细化再细化,落实再落实。
三、加强防汛宣传和演练工作
汛期即将来临,物业服务项目防汛备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物业项目经理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汛期值守,要关注、掌握天气预报等防汛动态情况,及时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告示栏、广播等形式向业主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及时提醒业主关好门窗,清理阳台、户外等易被台风刮走的物品,做好防汛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的防汛教育,认真传达上级防汛工作的精神,结合小区实际制定小区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险情,能科学调度抢险人员和防汛物资。
四、全面抓好防汛物资储备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管理项目实际情况,做好防洪沙袋、地下车库出入口防水档板及闸槽、照明工具(各种手电筒、应急灯)、手提电喇叭、电吹风、雨衣、雨靴、绝缘手套、对讲机、铁锹、救生绳、机动潜水泵等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确保汛期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五、强化检查,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要加大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防汛备汛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备案存档。我局将会同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对物业服务项目防汛备汛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我市物业服务项目的防汛备汛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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