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1-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1-05-31
- 标 题: 关于对福州来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黄牌警告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1〕40号
- 发布日期:2011-05-31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七批挂牌警告的通报》(榕创建办督字〔2011〕174号),福州来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西营里农贸市场和福州源安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省民政厅、劳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宿舍存在日常保洁不及时、绿化带破损管养不到位、公共下水管堵塞、楼边堆放杂物、垃圾桶破损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
为严肃工作纪律,经研究,决定对福州来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源安物业有限公司等2家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黄牌警告和行业内通报,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责成上述2家物业服务企业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到物业管理项目属地区房管局。我局将会同区房管局对上述小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保留对上述企业进一步采取降低物业资质等级、注销物业资质证书等处罚惩戒的意见。对市创建办第七批挂牌警告通报涉及的西河里新村的物业服务企业福州金鸿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义州长寿园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福州长寿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其物业资质已过期失效,我局将另行下文函请工商部门予以注销物业管理经营资质或依法注销营业执照。
希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部署上来,全力投入到文明创建迎检百日会战工作中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对照创建工作的有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创建迎检工作全面推进。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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