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2-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2-05-29
  •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旧房拆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2〕29号
  • 发布日期:2012-05-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旧房拆除安全工作的通知
榕房〔2012〕29号
来源: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时间:2012-05-29 00:00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各征迁实施单位:

进入汛期以来,我市已发生多场强降雨,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现将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住建厅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相关旧房拆除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切实做好旧房拆除中的防范暴雨洪水等各项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防指关于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

    2.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3.市防指转发省防指关于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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