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2-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2-06-19
- 标 题: 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2〕32号
- 发布日期:2012-06-1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建设(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省住建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做好2012年度省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考评以及项目复查工作。其中对2003、2006、2009年获得全国、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复查工作,我局初定2012年8月底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
2、2003、2006、2009年获得全国、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复查名单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2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 |
闽建房[2012]7号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发挥物业管理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全省物业服务抓点带面工作,决定开展2012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除已获得2011年度或之前的“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m2以上;别墅2万m2以上;大厦3 万m2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不小于85%。 2、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4、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5、自评分值达98分以上。 (二)申报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除已获得2012年度或之前的“市级(设区城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万m2以上;别墅2万m2以上;单栋大厦2万m2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其他综合项目(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区等)5万m2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不小于80%。 2、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4、物业服务企业在申报前1年内未发生经市、县(市、区)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5、申报项目消防系统验收合格或者消防系统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且有消防预案。 6、自评分值达90分以上。 (三)根据有关规定,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应符合管理单位资质等级可承接的项目范围;没有按规定资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参加全国、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预评预检后,汇总报送省厅。 (二)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由省厅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视情是否进行预检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申报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省厅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确定拟现场考评验收的项目(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或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一份; (二)项目自评分表一份;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件; (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和消防验收合格备案证明文件或消防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复印件; (六)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授予的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文件(申报全国的除外)复印件; (七)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参评工作方案及能反映该项目外观形象的照片(至少三张)。 以上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时一并提交。 四、申报、考评时间 (一)今年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现场考评,上半年考评初定7月份,下半年考评初定10月份,具体项目安排及考评时间、程序另行通知。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安排,请各地预先做好相关准备。 (二)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6月14~30日、9月11~20日向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送,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分别于7月10日、10月5日前正式行文(含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名单)报送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五、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划分 (一)考评执行标准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2000年修订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2000年修订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200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国家物业管理示范考评细则”)。其中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预评预验分值应达到98分以上,申报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预评预验分值应达到90分以上。 (二)独立二幢以上多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楼、别墅等组成的住宅小区,纯别墅区(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高层商住楼(包括共有一个裙楼,二个以上塔楼的高层建筑)且非住宅建筑面积达60%(含60%)以下的均采用住宅小区的标准及评分细则。 (三)写字楼、办公楼、商住楼或其他经营性大厦等且非住宅建筑面积达60%以上均采用大厦的标准及评分细则。 (四)工业区采用工业区的标准及评分细则。 (五)现场考评分值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 六、复查项目、方式及要求 (一)复查项目: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将对2003、2006、2009年获得全国、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见附件)进行复查。 (二)复查方式:委托物业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各地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示范考评细则,对复查项目(同一项目同时获省级、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称号的,按国家级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同一项目同时获省级、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称号的,按国家级标准复查。项目原服务单位有变更的,经复查合格该称号由新服务单位获得。 (三)各地对复查中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要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达不到标准、不能起到管理示范作用的项目,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提出取消称号建议,省厅对拟取消称号的项目进行复核,经复核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按相关程序取消其相应称号。各地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报省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
附件2:
2003、2006、2009年获得全国、全省物业
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复查名单
2003年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5个)
1、福建省泉州市宝珊花园——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福建省福州市平安大厦——深圳平安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3、福建省福州市花开富贵广场——福州花开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皇达大厦——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福建省兴鸿广场——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9个)
1、巴黎之春——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山海大厦——福建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金山生活区凤荷苑——福州万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金山生活区采菊苑——福州万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金山生活区紫竹苑——福州万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金山生活区傲梅苑——福州万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联发紫微花园——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太平洋花园——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南丰新城——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8个)
1、福州融侨锦江A区——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福建移动通讯大厦——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察技术综合大楼——福州西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福建省交通综合大楼——福建陆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厦门市裕发花园——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厦门市仙岳山庄——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7、厦门市绿家园——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厦门市建设银行大厦——厦门市建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9个)
1、福建省地税局综合大楼——福州源安物业有限公司
2、厦门汇成商业中心——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3、厦门特房G01新座——厦门康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4、厦门联泰大厦——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厦门武夷嘉园——厦门市厦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厦门安宝大厦——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泉州电信综合办公楼——泉州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晋江华泰国际新城(一、二、三期)——晋江耐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漳州华港翠园——漳州万佳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4个)
1、福建省福州市三盛.巴厘岛——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国贸阳光小区——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联发新天地——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福建省漳州市电信大厦——漳州闽龙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名称(21个)
1、大儒世家.卧琥 ——福建省仁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果岭生活.B区 ——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文滨花园一期——厦门市杏林兴发物业有限公司
4、华侨海景城——厦门华侨城物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5、联发欣悦园(一期)——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瑞景公园——厦门市建坤诚兴物业有限公司
7、山水芳邻——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金域蓝湾花园A地块——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海沧区文化中心—— 厦门海沧公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厦门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集美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厦门海投物业公司
12、建设大厦——厦门市厦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公司
13、泉州奥林匹克花园——福建中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都市阳光——悦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鑫荣小区——漳州向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6、三明省安经济适用住房一期——三明市房地产物业公司
17、三明水榭坊一期——三明市易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8永安五洲小区A1A2期—— 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9、永安咏梅园——厦门立信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20、万辉世纪城——莆田市城厢区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1、东湖豪门——宁德市华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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