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6-2500-2023-001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3-10-25
  • 标    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幕墙相关单位参与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建质安〔2023〕203号
  • 发布日期:2023-10-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幕墙相关单位参与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榕建质安〔2023〕203号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0-27 09:27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福州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房联席办〔2023〕4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建筑幕墙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建筑幕墙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参与

建筑幕墙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勇于担当,主动参与。在受有关单位、个人委托时,应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建筑幕墙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指导或参与隐患排查,为建筑幕墙隐患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二、履行责任

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原幕墙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建筑幕墙保修责任,原幕墙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主动回访、积极配合建筑幕墙隐患排查工作。

三、强化力量

参与单位要根据部署安排,做好人员工作调度,派出有工作经验的幕墙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参与隐患排查,保证排查工作质量,保障排查工作不间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听从组织指挥,精准摸排隐患,负责任做好排查工作。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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