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6-2500-2023-001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3-11-06
- 标 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四季度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建科〔2023〕191号
- 发布日期:2023-11-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安排,拟开展2023年四季度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
二、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四城区在建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重点抽查居住建筑、工业厂房、学校、医院、商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勘察现场作业;
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
5.勘察成果文件。
(二)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3.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
4.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
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质量。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专家复审查阅方式,结合工程现场核查(勘察现场、土工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从市建设局专业人员抽取产生,检查专家从福州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
六、其他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含免审项目),结合当地“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严格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榕建科〔2023〕42),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