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6-2500-2023-001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3-11-27
- 标 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大跨度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建质安〔2023〕238号
- 发布日期:2023-11-27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深刻吸取齐齐哈尔和佳木斯体育场馆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排查大跨度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100号)文件精神,现就涉及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回头看”
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梳理福州市辖区内原承建工程中涉及大跨度建筑结构的项目,组织原参建各方做好“回头看”;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建设单位并配合做好大跨度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做到不错排,不漏排,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排查质量。
二、排查“聚焦点”
(一)重点聚焦各类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农贸市场(菜市场)、建材市场等大跨度结构、人员密集和经营性场所;
(二)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大跨度建筑;
(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后期违规加层、改建;是否擅自改变原使用功能的情形。
三、做好隐患信息报送
相关项目“回头看”情况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使用)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大跨度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牵头单位。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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