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6-2500-2024-000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4-04-26
  • 标    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建价〔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04-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
榕建价〔2024〕4号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4-26 16:17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坚决防范和遏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202313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具体工作由我局下属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对象

  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及注册在其造价执业人员。

  二、专项治理检查时间及形式

  (一)分两批检查,第一批时间为2024年4月至7月,第二批拟于8月份开始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通过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登记系统,对2023年度在榕已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及项目,按比例随机抽取,抽取结果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官网公布。

  三、专项治理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

  1.成果文件检查范围

  随机抽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所完成建筑、安装和市政(含市政安装、园林及绿化)专业且上传至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登记系统,工程所在地为福州行政区域内的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及计量规范执行情况、计价定额及规定执行情况、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准确性等内容。

  3.成果文件检查方式

  我局组织专家对成果文件进行集中检查。

  (二)现场检查范围及内容

  对受检企业现场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企业咨询服务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等情况。

  四、检查结果处理和应用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

  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违反有关规定或建章立制不符合要求,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予以曝光。

  2.造价执业人员

  重点检查造价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第50号令)有关规定。

  对违反规定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予以曝光。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曝光

  (1)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低下的;

  (2)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3)提供虚假资料的;

  (4)不配合专项治理检查的。

  4.我局将整理汇总每批次专项治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择机约谈存在问题的企业。对检查情况良好的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予以表扬,对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予以曝光。

  五、检查要求

  福州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结合专项检查全面查缺补漏,同步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切实提升执业质量。本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结果,抄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和有关单位,作为行业综合信用评价的依据。

  专此

  件: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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