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 引 号: FZ00137-1200-2009-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9-02-20
- 标 题: 关于加强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房〔2009〕20号
- 发布日期:2009-02-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强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榕房〔2009〕20号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09-02-20 15:19
榕房〔2009〕20号
关于加强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系统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局直属各单位,市房委办、市拆迁办,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和综治工作的精神,保证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做好安定稳定工作,现对2009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局系统安全工作总体目标
1、不发生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
2、不发生国家涉外泄密事件。
3、不发生治安案件。
4、不发生各类工伤事故。
5、不发生职工违法和犯罪行为。
6、不发生火灾事故。
7、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8、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完善机制,各负其职
1、健全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综治工作精神,把安全、综治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每季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本单位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安全和综治工作要经常讲,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并抓好落实。
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66号令、以及和局党组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与部门、个人安全责任制。对管钱管物、行政值班、门卫等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要把好一线安全关,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不出疏漏和问题。
3、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机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义务消防队、“抗洪、防风”领导小组等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如遇人员调离或岗位变动等情况,应及时调整充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三、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处理突发异常情况的培训。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防火、防风、防暴雨、安全用电和突发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和紧急逃生能力。有关安全工作负责人、经办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工作业务技能。
2、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张贴宣传材料、刊登板报墙报、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3、做好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在组织大型会议、文艺晚会、集体外出等人员密集活动时,前期要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安全。大型集会时室内会场要安放消防器材、设置安全保卫人员,并制订相关预案,保证在场人员全过程的安全。
四、健全措施,确保安全
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各项安全制度、规定、措施真正有人抓、有人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l、建筑工地安全。要严格履行施工审批手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完善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在施工中,安全员要坚持每天巡视,认真检查脚手架,升降机有无出现异常,电线是否规范安装,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操作是否规范,警示标志是否安放在醒目位置等,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的发生。
2、拆迁工地安全。要定期组织拆除安全责任人员学习旧房拆除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实施拆除前要召开拆除施工现场安全布置会议。拆除工地要设置围垱、警示标志,落实环保措施,把粉尘、噪音减少到最低限度。拆除的旧房材料要按规定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保证市容整洁。拆迁工地要配备值班人员,加强工地的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群众的安全。
3、公房危房安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贯彻“一危、二漏、三一般”的原则,组织开展日常的修缮工作。对查出的危房要根据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作出排危排险整改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在房屋危险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出撤离通知给住(用)户,主动与当地街道及用房单位配合,及时组织撤离住(用)户。要制定一整套包括指挥系统、应急措施、抢险人员、抢险物资、抢险设备、撤离群众等内容的应急预案,明确抢险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重要部位重点防范。针对社会上失窃、抢劫案件时有发生的现象,各单位要落实财务室等重点部位“三铁一器”的要求,即:铁门、铁窗、保险柜、报警器。各种场所要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对安全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对一万元以上较大数额公款现金的存取,要严格财务制度,派专车或专人护送,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它事情。公车按规定地点停放,或放置有人看管的地点,防止丢失。
5、严禁“三合一”厂房。有生产或加工任务的单位(包括出租房),严禁住宿、生产(加工)、仓库在同一场所,做到产、仓、住分离,保证人员的安全。
五、开展检查,整改隐患
l、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坚持重点时期随时检查的制度,在节假日、台风、暴雨期间要加强安全检查。
2、根据本单位所管辖的地点和内容确定检查范围,如办公场所、仓库、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出租部位、消防设施、用电器件、发电机房等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验收。对发现较大隐患,在整改纠正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向全体人员通报。重大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
4、各单位要以人为本,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上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综合治理,维护稳定
1、要落实综治部门、纪检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要求,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事,开展“平安单位”建设,保证本单位无重大案件、无重大事故、无重大违纪、无重大事件发生。
2、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综治宣传活动和治安整治行动,密切配合政法、综治、公安部门的工作,对社会治安实行齐抓共管。要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政策、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3、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要加强办公场所日常外来人员的管理,门卫、保安要对进出办公场所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防止张贴广告、推销产品、收购废品等不明身份或偷盗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人员混入办公场所作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严格盘查,采取措施,保证办公场所的安全。需要使用外口人员的单位,要严格审查其身份,坚持“四证”(即身份证、暂住让、婚育证、务工证)齐全,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得使用。需要出租的部位,要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并经常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予整改的承租户,要解除租赁手续。
4、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基层,化解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机构建设,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七、严格标准,加强考核
年终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考评,实行综合评分。在市政府对我局系统的年终考核中,由市政府考核组随机抽取2个直属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
以上意见,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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