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1200-2009-001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9-06-02
  • 标    题: 关于做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09〕48号
  • 发布日期:2009-06-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榕房〔2009〕48号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09-06-02 15:24
榕房〔2009〕48号

 

关于做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各街道(乡镇)物业管理站,各物业企业: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即将进入台风季节,防汛抗灾任务繁重。根据省政府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09]24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城市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9]417号)、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通知》(闽建安办函[2009]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重视,健全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指导思想,提高对做好防汛保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的防御工作。为加强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房管系统物业小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级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突击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并制订防汛应急预案。

二、加强教育,广泛动员。当前物业企业要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汛教育,认真传达上级防汛工作的精神、宣讲物业企业防汛规定、措施和要求。使职工绷紧防汛工作之弦。同时要利用滚动屏幕、墙报、板报、会议、张贴告示等形式,对广大业主进行宣传防汛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晓。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物业企业要对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抢险物资准备、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室进口处、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及时掌握天气预报,根据本地区、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做好沙袋、木材、雨鞋、手电等抢险救援的物资储备,一旦受到暴雨威胁,要做好群众疏散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企业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在防汛期间要加强值班,坚守岗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细化再细化,落实再落实。

四、各负其责,确保安全。各区房管局、县(市)建设局要加强做好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抗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分析本地区、物业小区汛情及任务,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主动深入现场,对防汛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要建立落实防汛抗灾的应急措施,对应急预案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汛情发生后,要做到靠前指挥,坚守岗位。要在近期组织物业管理小区防抗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对于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市房管局将会同各区房管局、县(市)建设局对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洪抗台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抗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物业小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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