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7-1200-2021-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06-15
- 标 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推荐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21〕49号
- 发布日期:2021-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的通知》(闽建办安函〔2021〕11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推荐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433室。
三、受理材料:1、《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4、正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提供核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退休人员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登记表》请自行到省住建厅有关网站上下载。
专此通知
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的通知(闽建办安函〔2021〕11号)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蔡宏强,联系电话:876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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