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100-2016-0003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6-07-07
- 标 题: 关于做好防抗“尼伯特”台风危房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6〕46号
- 发布日期:2016-07-07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房管部门:
根据省、市防汛办的通知,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快速向我省靠近,预计将于7日夜间到8日凌晨以超强台风的强度登陆台湾,可能于8日傍晚到上半夜登陆福建中部沿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御防 “尼伯特”台风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危险房屋监管排险,切实做好防抗灾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尼伯特”台风具有强度强、移动快、雨量大的特点,可能给我市带来严重威胁,各地房管部门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危险房屋监督管理作为“尼伯特”台风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实情,亲自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切实把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同时,要积极向所在县(市)区委、政府报告辖区危房情况,协调街道(乡镇)、社区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落实,健全完善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住房屋安全工作底线。
二、做好预警监测,完善防范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危房排查,摸清危房基数。重点抓好人员集中的危旧小区、土墙、石墙结构房屋、城乡结合部、临河临江、边坡地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地带的危房排查工作。要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密切跟踪“尼伯特”台风变化路径,及时从气象部门及防汛指挥部等部门获取“尼伯特”台风预警预报信息,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房屋危险程度做好防范措施。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建立监督机制,即时解决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单位要在人力和财力上提供保障,确保专职值班人员管理到位。要排查事故苗头,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险住房能维修加固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修,不能维修加固的及D级危险住房,要组织住户搬离,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四、即时信息报送,形成常态机制。
各区(县)市住建局、房管局应在台风过后应及时将危险房屋受灾情况上报我局。同时,要继续坚持每月危险房屋数据报送制度,若未能按时间节点报送,我局将按实上报市政府。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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