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3000-2009-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9-01-24
  • 标    题: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
  • 发文字号: 榕房〔2009〕1号
  • 发布日期:2009-01-24
  • 有 效 性: 有效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
榕房〔2009〕1号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09-01-24 08:28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

 

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和引导,规范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一)围绕“住有所居”,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了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修订了《福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调整申请标准,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积极探索经济租赁房管理体制,率先出台了《福州市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满足高新技术人才和工薪阶层的过渡性住房需求。修订了《福州市限价房管理办法》,明确了限价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条件和程序。加大了对八县(市)廉租住房工作的指导,县(市)做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2、发挥协调、督促作用,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协调例会制度,做好协调、督促、指导工作,促进项目开工建设。全市竣工保障房面积110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保障房192万平方米。出售经济适用住房4500余套,限价房累计对接拆迁安置1.46万套。全面展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申请审核工作,共受理保障房申请2678户,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批准保障房申请家庭资格2456户,其中:廉租住房929户,经济适用住房1300户,限价房89户和经济租赁房138户。福清、长乐、平潭、连江、罗源等县(市)加快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

  3、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高居民购房能力。稳步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审批“老人”住房补贴420人,发放住房补贴968万元,“新人”住房补贴271人;继续推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着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工作,共审核发放国有企业职工工龄补贴2.16万人,1.64亿元;加快公有住房出售,共审核出售公有住房1550套10.2万平方米,售房金额6161万元。

(二)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加强市场的分析监测。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实行每月的市场分析报告,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对重点项目、重点楼盘和重点开发企业跟踪了解,定期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及时掌握市场的运行情况和动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房地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预案机制,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实时监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制定房地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化解市场风险,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简化房地产审批环节、时限和内部管理程序,方便企业和群众。

2、加强住房消费的引导与培育。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促进福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降低交易税费,加大金融支持,减轻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购房负担,重点鼓励支持个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促进住房消费;放宽二手房上市条件,促进二手房流通;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供应结构,合理定价,促进销售。精心组织、成功举办了福州2008金秋购房节活动,成交金额1亿余元,达成大量市民购房意向,推动了我市的商品房交易。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住房消费,增强市场信心。

3、加强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积极推进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规范合同注销。健全市场预警预报体系,与建设、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房地产建设、销售的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计全年我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00亿元左右。

(三)加强拆迁行业管理,努力为城市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服务。

1、严格拆迁审批,坚持依法依规拆迁。首先是对拆迁项目许可审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其次是对拆迁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通过局务会议集体研究。三是按照“安置先行”的原则,落实安置房源,对安置房源进行把关。全市共审批核发房屋拆迁许可51个项目,总用地8809.14亩,拆除各类旧房254万平方米,搬迁居民7987户。

2、提前介入,主动靠前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主动与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对接服务,帮助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加快安置成本费用的审核。今年来累计完成福建省检察官学院等54个项目共52.03亿元的安置费用审核工作。加快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成立了仓山、鼓楼、晋安、台江裁决小组,共受理拆迁行政裁决和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案件462件,已裁决242件,调解55件,终结处理51件,强制拆迁32起。组织起草了《东部新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市政府出谋划策。

3、妥善解决拆迁历史遗留和拆迁信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被拆迁群众利益问题。对福商晨恩地块、首山旧屋区改造、南江滨旧屋区改造等重点信访问题经过排查,明确了责任,并提出了解决建议。对福峡路二期、温泉公园、杨桥新村等拆迁地块的上访群众做好解释接待工作。同时解决了陈金莲等老信访户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继续完善案件督查反馈制度,建立了一案一档,使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进京上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进和谐小区建设。

1、加强了制度建设。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和配套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为物业管理规范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依法注销了80家暂定三级物业企业资质证书,降低了2家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积极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22家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通报批评。全市共有21个项目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55个项目获得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314个项目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

3、认真处理物业纠纷。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于重点难点的信访、投诉工作做到及时解决,妥善处理,把物业纠纷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如 “闽发西湖广场”、“晨光江景”、“榕航花园”、“美景良辰”、“华林御景”等小区业主投诉的上访都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

(五)认真履行房管部门职责,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1、提高房屋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危房安全监管,初步建立了经鉴定属C级和D级危房的信息档案,完善新鉴定危房信息定期报告制度。积极研究推进危旧房片区改造政策《关于加快危旧房片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加强直管公房的日常安全监管和修缮加固工作的指导,落实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租户居住安全。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解,整理出行政职权78项,为推进依法行政打下良好基础。认真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各类案件216件,其中行政应诉78件,行政复议39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听证,依法举行了95场拆迁听证会。

3、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公布已备案登记的63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相关信息、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共有2000多人取得资格证书。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共享与管理的通知》,全面实行“看房实名制”。加强白蚁防治的监管,严格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制度。

4、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突出问题应急处理预案,努力处理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群体性上访案件,协调处理进京信访、重复上访、历年遗留信访案件。全年受理信访件1438件,办理12345呼叫件2012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29件,答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六)加强机关建设,行风政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1、加强班子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每周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及不定期的党组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机关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健全完善办事规则和办事程序,进一步理顺了机关处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执行顺畅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3、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大整顿,突出解决机关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疲沓、办事拖沓、效率不高等问题。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审批,局办事中心共受理34520件,办结34503件,其中网上审批受理190件,办结173件。

    4、加强廉政建设。继续推行“阳光工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查处案件。深入开展“学条规、守纪律、树形象”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及省、市委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抓源头治理,规范内部运行机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房地产管理工作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保障房项目拆迁交地较慢,开发企业资金回笼难,影响了保障房的开工建设;二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市场成交量呈疲软趋势,市场信心不足;三是拆迁安置房建设比较缓慢,个别拆迁单位违规拆迁现象依然存在,拆迁信访和纠纷仍然比较突出;四是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较多,成为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五是机关少数干部按部就班,主动作为不够,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有待提高;六是对基层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有限;七是八县(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度不一,发展不平衡。以上问题有待于我们在新的一年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一年。因此,2009年全市房地产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部署要求,坚持“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紧紧围绕“重民生、扩内需、促增长、保持续”工作目标,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切实以雷厉风行、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争取房地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9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着力构建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把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各级房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来抓,努力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根据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调查结果,结合廉租住房制度新规定,调整2009年廉租房的供应对象、户型结构,做好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衔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按照即将出台的《福州市2009-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规划》要求,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扩大建设规模,2009年全市共建设廉租房700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500户。加强对八县(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妥善安排中央、省级财政性专项补助资金,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稳定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继续履行协调办的协调、督促职责,落实项目责任制和项目跟踪负责制,倒计时安排工作进度, 2008年启动的保障房项目做到全面开工,抓好2009年保障房建设计划的落实,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和促进开工各项工作,优先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报批和施工审批,力争2009年具备配售配租条件。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百日劳动竞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进一步提高居民购房能力。计划发放住房补贴1000万元,逐步完成 “老人”住房补贴的发放。启动市属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发放,完成已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工龄补贴审核扫尾工作。加快公房出售进度,基本完成我市可售公有住房的房改出售工作。

(二)加强市场培育和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全面把握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培育住房消费,扩大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扩大住房有效需求。做好已出台鼓励住房消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研究扩大住房消费新措施。协调推动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范围,放宽二手房上市条件。加大住房消费信贷,鼓励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活跃市场交易。加强政策调研,进一步研究支持居民购房的长期政策,引导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供应结构,合理调整房价促进销售。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二手房、租赁房市场,形成多样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模式。

扩大企业投资规模。鼓励信用好的品牌开发企业通过重组、合作等方式进行项目开发,提高投资能力。搭建银企互动平台,与有关部门研究确定重点扶持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名单,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争取信贷资金优先投放有影响、贡献大的骨干品牌开发企业。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不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倾听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积极帮助协调影响项目开工建设问题,促进项目尽早开工、顺利建设。

完善服务和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健全房地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化解市场风险。强化市场监管,继续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坚持依法拆迁,努力服务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应对房屋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拆迁工作和谐、稳定推进。

不断健全完善拆迁政策。结合《物权法》和即将出台的征收条例,针对东部新城建设和其他重点项目建设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当前拆迁中出现的成套商品房补偿价格偏低、拆迁安置房源不足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研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我市现行的拆迁政策进行疏理,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修改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主动服务拆迁项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工作要求,主动靠前服务,帮助、指导重点项目开展拆迁摸底和做好拆迁审批前的准备工作。加快拆迁安置费用审核,加大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工作力度,促进各项目尽快完成拆迁交地。

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严格拆迁审批,逐步落实“安置先行”原则。推进规范拆迁和依法拆迁,切实做好拆迁协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加强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和拆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拆迁管理的规范化进程。强化拆迁工地安全和环保管理,按照环保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开展房屋拆除施工。

着力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积极采取有效的办法,继续加大拆迁矛盾纠纷和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拆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对历年审批未拆平项目进行重新梳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协调、配合各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落实拆迁工作责任制,推进这些项目的尽快完成拆迁工作。

(四)规范物业管理,促进和谐、文明社区建设。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的工作要求,创新管理,规范服务,着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尽快出台《业主大会操作规程实施细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积极创新机制,进一步下放管理权、审批权和监督权,实行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四级物业管理监管网络体系,构建物业管理与和谐社区共建的工作格局。

优化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深入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严格执行资质管理分级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资质审批流程,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物业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和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考评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和问责,促进物业企业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加强执法检查,整顿“小散乱差”物业企业,对服务水平差、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认真开展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比,发挥好示范项目的典型和引导作用。

着力研究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研究物业企业如何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物业服务如何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互动共建的工作格局。围绕落实物业管理四级职责分工,进一步研究健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物业管理体制,落实物业纠纷协调处置机制。进一步研究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基础设施不健全小区的管理问题,进一步推进全面和谐小区建设。

(五)推进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促进房屋安全使用。坚持以人为本,从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出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逐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推进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

积极做好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会同各区政府和市勘测院,开展城区危旧房及城中村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危旧房、城中村的分布情况、房屋破损程度、居住人口等,分析研究改造难易程度,提出今后3-5年的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逐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研究提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以改善和提升居民的住房条件。

强化房屋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危房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危房信息反馈和危房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危房管理责任。规范白蚁防治市场,做好白蚁防治监管工作。

做好落实房屋政策工作。继续做好侨房使用权腾退工作,加大与保障房对接安置,落实好侨房腾退工作。继续开展落实“文革”挤占房房屋政策落实工作,加大私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树立房管系统新形象。按照“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履职,勤勉尽责,进一步树立房管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加强内部运转管理,及时办结裁决案件。进一步规范听证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审查机制,发挥听证在推进拆迁、减少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法制工作,积极探索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全面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以制度来推动工作的落实。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各种机关作风问题。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厉行节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帮助基层单位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吸取身边发生案件的教训,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腐意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抓好规范内部运作管理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工程”。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提高学习效果。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以机关党建为龙头,带动工、青、妇发展,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好三个环节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两促进、两不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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