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 引 号: FZ00137-3000-2008-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8-08-01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维修加固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房[2008]402号
- 发布日期:2008-08-0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维修加固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榕房房[2008]402号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08-08-01 09:56
榕房房[2008]402号
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各区房管局、市直属房管所:
今年第8号强台风“凤凰”在我市登陆并带来连日暴雨,给我市直管公房安全构成了严重危害,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维修加固和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是台风多发季节。为避免台风、暴雨可能对直管公房安全带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应立即对全市直管公房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直管公房中的建成年代久远、地势低洼、违章搭建多的老房、危房、危墙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如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建立专门档案,同时向我局报备。
二、各区房管局、市直属房管所对辖区内直管公房进行排查时,对木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能维修加固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加固,尤其是应对破损严重的房屋土墙和承重构件进行修缮加固,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应及时拨付修缮费用,并做好修缮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对不能通过维修加固排除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各区房管局、市直属房管所应尽快提出改造意见,报请各区政府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同时请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从全市剩余公房中调剂一部分用于先行转移这部分直管公房租户。
四、各区房管局、市直属房管所在完成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后,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台风、暴雨来临时应指派专人分片负责严密监视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特此通知。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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