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3000-2006-0008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6-05-17
  • 标    题: 关于落实“创卫”责任和开展防范“珍珠”台风检查安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办〔2006〕226号
  • 发布日期:2006-05-1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落实“创卫”责任和开展防范“珍珠”台风检查安排的通知
榕房办〔2006〕226号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06-05-17 16:04
榕房办〔2006〕226号

 

关于落实“创卫”责任和

开展防范“珍珠”台风检查安排的通知

 

各区房管局、局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市防范“珍珠”强热带风暴部署要求和榕创卫督[2006]3号《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省级指导反馈意见责任制分工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局系统防范“珍珠”强热带风暴,确保房屋使用安全,落实“创卫”分解我局责任,做好“创卫”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分组赴各城区开展防范“珍珠”台风和“创卫”责任落实检查,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卫”和防涝工作检查。检查的重点:城区居民住宅区环境卫生,包括住宅小区楼顶、阳台及周边有否乱堆放,垃圾袋装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放现象和生活垃圾清运不到位等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成四组:

第一组:张文俊局长带队,成员:王国祯、许明光,检查鼓楼区;

第二组:陈汉民纪委书记带队,成员:林峰、王学荣,检查晋安区;

第三组:林勋副局长带队,成员:陈鹏霄、郭丽文,检查仓山区;

第四组:兰仰金副局长带队,成员:王观宏、张新健,检查台江区。

二、开展拆迁工地检查。检查重点:城区路段残墙断壁是否显露,拆迁工地是否进行严格管理,包括拆除工地是否围栏作业,拆除物是否占道堆放,有否净车出场、渣土洒落、尘土飞扬、砂土淤积、路面不洁等,同时检查防范“珍珠”强热带风暴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分为四组:

第一组:汤明辉委员带队,成员:刘宝健、张美琴,检查鼓楼区;

第二组:林平处长带队,成员:吴安榕、杨琦辉,检查台江区;

第三组:郑文强主任带队,成员:范大云、何盛,检查仓山区;

第四组:邱玉忠副主任带队,成员:陈幕灿、原沂,检查晋安区。

各检查组马上行动,一日一检查,5月20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各检查组务必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各自检查情况书面简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市“创卫”复查迎检督导组。局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及时汇总情况上报。

特此通知。

附:榕创卫督[2006]3号《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省级指导反馈意见实行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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