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二O一三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了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fz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电话:87115662。
一、概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每年派信息公开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2012年,我委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严保信息安全。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畅通政务微博、新闻报纸等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筑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和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为: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fb/xxgk/)、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fzjw.gov.cn/)、“福州建委”腾讯微博(http://e.t.qq.com/fuzhoujianwei)、“福州建委”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818021684)和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全部是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2年,我委共受理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9件。在9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9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 “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尚未有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申诉方面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强化监督检查,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完善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公开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45 |
254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45 |
254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9 |
1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9 |
19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9 |
1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9 |
1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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