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贯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要求,强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使用管理,维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交存实际情况,市建设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修订了《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实施细则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