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榕建公用〔2020〕193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用水单位:

根据《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福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20〕48号)等相关规定,为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我省节约用水工作,完善我市节水管理体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福州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办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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