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抗台风“莫兰蒂”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4 08:32 文号: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

根据省、市防汛办的通知,今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预计于15日前后登陆闽粤沿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御台风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抗灾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思想松懈,加强组织领导。

据气象部门预计,台风“莫兰蒂”最强可达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具有强度强、降水强的特点,预计于15日前后趋向我省,给我省沿海带来风雨影响。台风登陆期间,恰逢天文大潮,大风、暴雨、风暴潮三碰头,各地房管部门更要高度警惕,注意多种灾害的叠加影响,把房屋安全工作作为防抗“莫兰蒂”台风防灾抗灾救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房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开展各自辖区范围内的防抗台风涉及的房屋安全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排查、监控等工作。

二、狠抓措施落实,排除安全隐患。

按照《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榕房〔2016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房〔20165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梳理形成了隐患房屋清单;在隐患房屋清单基础上,结合台风“莫兰蒂”特点,做好隐患房屋的监控、排险等工作。

(一)强化隐患房屋监控。依托乡镇(街道),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隐患房屋清单内的每个隐患点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定岗定责,加强巡查,确保隐患房屋处于实时监控状态。

(二)排险加固隐患房屋。有关单位应督促房屋所有人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台风等极端天气下的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不能解危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转移。

(三)确保人员转移避险。危险房屋的人员转移避险是防抗台风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本着没撤离就是工作不到位的思想认识,按照排查梳理的隐患房屋清单,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每个隐患点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

三、做好统计上报,确保工作落实。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房〔20165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开展防抗台风工作情况,内容包括人员转移、防抗灾害以及受灾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913
来源:房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