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7 15:22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

房屋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为更好地做好房屋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楼危楼排查整治

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方案、排查建档、推进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大整治力度。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房屋,要加大整治力度。

1.通过旧改、棚改项目消化危险房屋。对于危房地块面积较大的,或者危险住房地块的用地性质不属住宅用地等情形的,提请列入改造计划,推动危险房屋改造工作。

2.公房改造。协调市国房中心等公房产权单位,对各自房屋进行排查,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需维修加固的,要立即组织维修加固;需进行危险房屋改造的,由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实施危险房屋改造。 

3.私房改造。对于零星危房,如与旧改、棚改项目临近的,提请尽量予以收储,列入改造范围;对于其他危房,业主愿意自行出资改造的,予以推动落实。

(二)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对安全隐患房屋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排查的隐患房屋中,部分已纳入旧改、棚改范围并已拆除的,要及时消减数据;部分地区受暴雨等影响,新增了隐患房屋,要及时纳入范围,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各单位要于每月10日之前及时报送老楼危楼排查整治报表。

二、防汛备汛工作

根据省防指防汛防台风抗旱形势会商会议预测,今年防汛防台风抗旱形势不容乐观。预计,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夏季降雨偏多1-2成,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可能发生5年一遇左右中等洪水,不排除大洪水可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及早部署,细化安排,全面落实责任。

(一)排查隐患。各单位要在老楼危楼排查整治、隐患房屋排查的基础上,全面、细化排查,保持隐患房屋的实时更新,确保不留死角。

(二)应急预案。为有效处置房屋倒塌安全事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请各单位制定、完善房屋倒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于313日前报送我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227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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