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暴雨天气国有土地上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06-13 18:11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市国有房产中心:

  连日来我市持续强降雨,据研判,未来几日,我市仍有较强降雨过程。根据省住建厅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国有土地上老旧房屋使用安全,现通知如下,望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地认真组织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危房,重点是城市低洼及山坡等地带、土木结构和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的危房组织进行排查,按照“谁产权,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直管公房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和属地公房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和解危;单位自管公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督促产权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下属单位对房屋检查和解危;私房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自查和解危。对已排查出的危房,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采取加固等措施排危;暂时无法加固排危的,应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疏散撤离居住人员,确保安全。

  紧盯老旧房屋、已封危房、经营性自建房、自然灾害点及周边、尤其是受雨水浸泡的老旧房屋、以及低洼地带等高

  危区域房屋。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果断组织人员转移,在危险消除前确保撤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

  同时,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沟通,立即布置落实检查、抽查,并负责辖区内危房进行抽查检查工作。从6月13日起,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请在每日下午16时前,将本地区城市危房抽查检查及受灾情况报送市房管局房管处。(电话87618226、传真87551199)。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来源:房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