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持续深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我局对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
2025年5月5日前,由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牵头,会同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照工程各方主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和检查表(详见附件 2)开展项目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立即主动整改。建设(代建)单位要严格落实《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建设单位责任的通知(试行)》(榕建规〔2024〕12号)的规定,履行防范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首要责任。
二、开展检查
从 5月起,我局将对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第一轮将随机抽取不低于 20%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请各项目参建单位务必重视,主动配合检查,对照工程各方主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整理材料备查。对不配合检查的单位,我局将采取约谈、信用记录、差异化管理、向社会公布或抄送相关部门等措施。
附件:1.工程各方主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2.检查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郑燕,联系电话:8630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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