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8-03-26 17:27 文号: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市建委以扩大有效投资为抓手,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建筑市场管理服务为驱动,积极推进福州城市建设工作

(一)2017年有效投资主要指标

1、超额完成市本级城建固定资产投资。2017年计划完成市本级城建固定资产投资158.37亿元,实施项目141个。实际完成209.0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2%。

2、超额完成宜居环境建设投资。省政府下达我市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任务指标393亿元,我市全年实际完成投资579.9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47.55%,排名全省第一。

3、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投资。 2017年福州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81.5 亿元,同比增长16.5%,产值总量排名全省第一;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98.2亿元,同比增长12.3 %,增加值总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排名全省第一,增幅排名全省第三。完成房地产开发总投资1619.94亿元,同比增长2.6%。

(二)城市综合承载力明显提升

1、市政道路建设成效显著

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06.27亿元,实际完成152.4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77%。完成第一批缓堵硬件项目清单中二环五四路口改造工程、浦上大道改造工程、尤溪洲北桥头互通立交改造工程等94个项目,积极推进马尾大桥、南台大道等30个项目;形成包含253个项目的第二批缓堵硬件项目清单。全年新改扩建市政道路398公里,道路长度达1864公里,城区市政路网密度达6.97公里/平方公里,交通节点拥堵及片区交通有效改善。

新开工建设综合管廊16.47公里,建成前屿西路综合管廊、琅岐渡亭路综合管廊共1公里。

完成城区进出城关键节点和会展岛接待区及周边提升改造项目340个,进出城沿线面貌焕然一新。

2、城区生态治水深入开展

1)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新突破。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6亿元,实际完成18.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25%。创新治理机制,采用PPP模式实现设计、施工、管养一体化,形成覆盖102条内河的7个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包;水系治理PPP项目涉及建设河道共90条全部进场施工;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深入一线推进项目建设,同步开展水系治理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速度、质量双保证年底前基本消除43条黑臭水体拆除、改造沿河旧屋区186万平方米,基本完成涉及河道征迁交地任务,新增滨河绿道6.06万平方米,沿河环境显著提升。

2)城区排水防涝推出新举措。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44亿元,实际完成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66%。污水治理有效推进:随道路建成污水管23公里,完成130公里排水管网排查;实施《福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四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清疏建档及污水厂提标改造,全面停止污水厂污泥填埋处置防涝能力不断提升:组建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建立城区水系联排联调指挥平台,建成内涝监测体系一期,实现“城市防涝应急指挥一张图”,移动排水能力达58220立方米/小时城区排涝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完成45个涝点整治,完成易涝点处防坠网安装;完成福飞、桂山、首山、迎宾路下穿通道防水淹挡板改造。

3)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实际完成5.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全面推进三江口、鹤林两个试点片区建设,完成会展岛海绵化改造项目。完成海绵城市系统化方案中期专家评审,会展岛等打样项目建设与推进工作,颁布标准图集,《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顺利通过国家3部委组织对福州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016年度绩效考核。

3、公用事业保障稳步增强

供水能力持续提升。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93亿元,实际完成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5.56%。完成户表改造19653户;基本建成飞凤山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和新义序增压泵站,供水能力增至166.5万吨/日,保障能力继续提升。

供气区域不断拓展。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0.78 亿元,实际完成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56 %。新建和改造市区燃气管网37公里;完成市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区域天然气转换;市区管道燃气用户点火数增至59.28万户;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城区亮化效果明显。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86亿元,实际完成2.9 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1.4%。完成城区“一江”“一轴”“一线”“三中心”亮化提升改造,海峡金融商务区南北岸灯光秀效果较好,初步形成我市夜景灯光基础构架

公共代建保障有力。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5亿元,实际完成3.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协调推进市强制疗所、市妇幼保健院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试行市级财政投资项目代建量化考核制度,统一代建管理行为,提升代建管理水平,推动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作。

4、村镇建设指导不断推进。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 2.5亿元,实际完成3.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

全市创建111个美丽乡村,在首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示范村评选中,晋安区前洋村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永泰县大喜村被评为全国环境整治示范村。

建成1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建设运营;完成661个行政村污水治理,新建改造71921个三格式化粪池。

完成433户农村危房改造,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5、助力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推进滨海新城核心区雨水、给水、污水、燃气、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长乐住建局加强滨海新城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抽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支援滨海新城建设。

(三)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更加规范

1、建筑市场培育持续推进

市信用办联合发布《关于在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中试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于全省首创在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推进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计划完成装配式建筑投资15.09亿元,实际完成17.5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6.57%。在全省率先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建设,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86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位。全省率先全面推广农民工实名制,规范用工管理,为全省全面推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奠定基础。

出台《关于福州市建筑市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尝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范建筑市场。

2、建设领域科技持续创新

持续开展建设行业BIM应用试点,福州市强制医疗所等33个项目被列为省级试点。全面启动国家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试点。

在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大型公建、保障性住房及海峡奥体片区新建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福州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适宜性技术研究》中期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屋顶绿化、建筑通风等适宜的生态城区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

3、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巩固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826次,发出工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936份,工程监管考评完成率达到100%;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提升行动及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性能,打造精品工程全市获得“榕城杯”工程栋数127市级优良工地项目65个,获得“闽江杯”工程数量达到13个、省级优良工地项目数量达到33个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达到3个,获评“鲁班奖”工程1个开展城区水系综合治理质量监管工作,抽调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8%驻点一线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把控地铁1号线二期、2号线、6号线共18个施工标段实体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地铁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工地扬尘,对在建工地网格化监管;探索建立工地PM10、PM2.5数值多级预警监管机制,巩固“福州蓝”。

4、建筑行业服务持续优化

行政审批:全面梳理权力清单、纵向清单,市建委29个大项(43个细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审批服务事项100%入驻,完成“三集中、两到位”改革。全年受理量18479件,办结率100%。巧用“加减乘除”,“加”即加强服务,建立“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审批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全程代办;一般项目主动协调。“减”即简化程序,将“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审批,对攻坚项目即报即批,其他项目压缩时间30%。“乘”即增值服务,按照服务无缝隙、工作无缺位要求,提供多层次代办服务。“除”即查缺补漏,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依法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376项,建筑面积193.39万平方米、中标价102.83亿元、节约投资12.16亿元,投资节约率11.82%;行政处罚案件27件,依法对13个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组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学习考试976人次

造价服务:参与2017年版《福建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新定额编制,主编《福建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预算定额》,配套编制建筑与装饰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福建省实施细则、2017版福建省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等。采集、编制、审核及发布《2017年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年刊共7册,刊登材料价格信息约十万条。完成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1131次,评价率100%。完成全市111家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房地产监管: 完善房地产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差异化制度建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分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类实行差异化资质管理,依托省厅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在资质检查中实行无纸化申报,完成625家企业的转正升级、延续、资质检查工作,其中暂定延续、核定及升级157家;资质检查468家,其中通过检查427家,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41家

行业培训:完成八大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等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网络19819人;继续教育面授2804人;各类延期9148人;岗位培训7213人;全省统一考试18122场;发证17942本;建筑普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1759人。

城建档案:福州市数字城建档案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城建档案业务全过程管理信息化。核发《福州市建设项目档案审查意见书》134项,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移交清单11项,接收福机第一生活区及新村一里限价房工程、奥体阳光花园一期等建设项目档案176项,整理入库档案2775卷。接待查档1473人次,调阅档案共3496盒,为查档单位及个人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业政策法规持续规范

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36个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全面核对修改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形成614项行政权责事项做好委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及网上运行,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148件。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组织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

(四)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及机关建设

1、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支部“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基础工作。采用上党课、专题讲座等不同形式,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开展助力精准扶贫“双联双扶”活动,系统共结对7个村,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系统党委“七一”表彰活动,共表彰系统22个党组织、49名党务工作者、96名优秀党员。完成系统131个党支部、2300名党员信息录入党员e家。推动在项目部建立临时党支部,深入工地一线,系统2个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攻坚堡垒”,3名党员被评为“党员先锋”。完成13个协会组建党支部并成立建设行业两新组织党委,加强对非公企业和协会党组织的管理。与派驻纪检组深入一线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2、加强建设系统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一三三”一线考察法,建委系统全体在编干部共建立个人工作档案520份,真正做到从攻坚工作到全面工作、从委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正科级以上干部到所有干部职工“一人一档”,全面实施量化考评工作;充分运用日常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成果,2017年共推荐提任市管干部3人,培养选拔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7人,推荐评选全国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建设系统劳模2名,受到省、市各类评优评先表彰的先进个人15名;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加大关怀慰问力度。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多次对委属单位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积极邀请市纪委副处级纪检员黄昭忠同志作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利用多平台持续开展廉洁宣传,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大力协助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

5、做好机关行政工作。全年完成会议通知1583余次,共协调3100余人次参加会议。全年起草、汇总文件372份,其中汇报材料73份,下发办公室通知195份。全年完成3049份文件的核稿工作。全年完成市领导批示件492件。全年完成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10件。处理信访投诉件423件。全年完成12345诉求件7669件,满意率99.6%。全年完成数字城管501件。全年共批转文件6940件,其中密件262件。

二、2018年工作思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8年,市建委计划以“主推7大工程,深化2监管为工作重点,加快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主推7大工程,完成市本级城建固定资产投资258.9亿元,全面提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2018年,市建委主推城区交通缓堵、水系综合治理地下排水管网修复、水系联排联调、公用事业保障、城市绿色发展、农村环境提升等7大工程,计划完成市本级城建固定资产投资258.9亿元,较2017年计划投资增长63.5%,较2017年实际完成投资增长23.9%。

1、实施城区交通缓堵工程,市政道路更加畅通

1)主要目标:2018年,持续打好缓堵攻坚战,路网结构更趋合理节点交通更为顺畅,路网密度达7.33公里/平方公里。2020年路面网密度达8.0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2)主要措施:一是推进第二批缓堵项目建设。加快第一批缓堵项目续建扫尾,推动实施第二批缓堵项目253个,缓解中心城区路网不均衡,快速路、主干道、支路衔接转换不畅等问题。二是点线面全面攻坚。通过启动站东互通改造、国货互通立交改造工程等项目破除堵点,启动新店外环路西段、站东路延伸段等项目打通主要通道,推进连潘凤坂片区路网工程等项目逐片治理,畅通路网。三是推进配套管廊建设。结合道路建设,配套完善雨污等管线,完成福马路提升改造综合管廊、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综合管廊等6公里综合管廊建设。

2、实施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内河水环境更加好转

1)主要目标:2018年,继续深入推进7个水系治理ppp项目包,10条河道指标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2020年城区河道水质较为稳定,主要指标保持在地表V类水标准。

2)主要措施:一是持续推进沿河截污系统建设,建成沿河截污系统156公里完成所有河道清淤全面遏制外源污染入河趋势。二是建设生态驳岸,新建滨河绿地109万平方米、滨河步道271公里、生态驳岸73公里提升沿河景观效果。三是打通陈厝河、连潘河、金港河、红旗浦河等7条断头河,实现城区所有内河水系连通。

3、实施地下排水管网修复工程,排水系统更加完善

1)主要目标:2018年,完成1000公里排水管网修复,完成1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打造“源头收集、过程输送、末端处理、水环境提升”一体化治理体系。2020年,全面完成四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主要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地下排水管网修复完成剩余的1400公里雨污水管网排查资料建档入库实施城中村污水围截工程二是全面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完成四城区半数以上的生活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面雨、污水接驳口的排查、改造。三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成1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面实现城区污水厂一级A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

4、实施城区水系联排联调工程,生态治水成效更加明显

1)主要目标:2018年,完成水系综合调度中心建设,整体提升联排联调中心的软硬件实力,提高联排联调工作水平。2020年全面建成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指挥平台,实现城区各水系要素智慧排水防涝的联排联调,确保城区小雨不积水,大雨不积涝

2)主要措施:一是建成综合调度中心。开展城区水系科学调度系统建设,汛期前建成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实现鼓台区域水多水动。二是完善监测系统。推进内涝监测体系(二期)、城区内河水文站、水质水动力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三是开展水系要素自动化改造。重点推进23座沿江水闸、2座水库、22座泵站的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

5、实施公用事业保障工程,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1)主要目标:2018年,筑牢城市供水供气保障网,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8.9%;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9%;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8.2%;扩大城区里面景观整治,形成成片成线整治效果。2020年,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9.3%,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9%。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设施建设。改造市政供水管网40公里、主城区二次供水设施3.5万户。建成琅岐门站及配套天然气管网,推进闽侯青口联丰门站等3个门站完工,新增市区管道燃气用户点火数3.5万户。二是突出旧城改造配套。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3.5万户;推进旧住宅小区燃气管道配套建设,新增旧住宅小区管道燃气用户数1万户,更新改造140座旧住宅小区庭院燃气管道;对沿内河两岸“最美旅游观光带”、“最美线路”、上下杭片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立面景观整治三是强化服务管理。实施明漏举报奖励制度、计量精细化管理、分区计量及住宅小区加装水量监控表等手段主动管控漏损。推动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企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可追溯性动态管理,强化供气安全监管。

6、实施城市绿色发展工程,生态效果更加显著

1)主要目标:2018年,全面夺取城市绿色发展阶段性成果,提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2020年50%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目标;全面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完成第二批国家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任务。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实现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全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

2)主要措施:一是新建项目全面贯标。2018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推广本地适宜绿色技术应用。二是加快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全面推进三江口、鹤林两个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片区项目建设,完成3年试点任务目标,在全市域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三是加快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推动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7、实施农村环境提升工程,人居条件更加改善

1)主要目标:2018年,全面铺开美丽乡村建设,打造300个美丽乡村,再提升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镇污水处理率达60%;对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77.3%;实施343户贫困户危房改造。2019年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

2)主要措施:一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福州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行业指导。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县(市)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最后一公里”建设,完成长度90公里以上;完成688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和57596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三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争取资金扶持;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引导村民建房选用农村住宅通用图集。

(二)深化2监管,完成全市建筑业增加值756亿元,持续发展壮大建筑行业

2018年,通过深化建筑市场秩序监管、深化建筑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福州建筑行业,计划实现全市建筑业增加值达756亿元,增幅7.8%。

1、深化建筑市场秩序监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主要目标:力争本地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新引进建筑业企业总部8家,建筑业产值和增加值继续稳居全省首位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比增20%,装配式建筑发展继续全省走前头,到2020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2)主要措施:一是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引进的建筑业企业总部,鼓励市外建筑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增加建筑业企业体量,落实凡采取邀请招投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含国资占主导或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邀请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参加的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措施,提升建筑业增加值二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实行信用管理,形成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继续在全省率先试行第三方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应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和审批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公示制度。培育建筑行业各方信用意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联合惩戒制度,对建筑市场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四是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在省内首推对施工管理人员实行脸部识别考勤制度。五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监督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面开工,初步形成适应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装配式建筑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2、深化建筑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精品工程工程

1)主要目标:2018年全市范围内推广标准化施工,力争获评“榕城杯”、市级优良工地项目数量2017年增长10%;力争创建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4个2017年3个);力争申报成功1个“鲁班奖”工程2017年1个);继续严格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攻坚年”行动。继续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及影响使用功能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关键施工环节安全隐患检查。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健全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是推进地铁工程监管和服务保障。继续强化对地铁1号线二期、2号线、6号线各施工标段质量安全监管;开展2号线竣工前各项验收;做好4号线、5号线、滨海快线监督介入准备和施工配合保障工作。四是推进绿色文明施工。在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普及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打造“福州蓝”金质名片。五是加快培养建筑人才。依托市城建干校等作为培训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教育基地,发挥建筑职专及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完成建筑行业“八大员”、特种工人、三类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等3万多人的教育考核工作。

 

来源:建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