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我委组织编制了《福州市区十条道路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成果于2018年9月经过市政府研究同意通过常务会。为保障公众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反馈或直接向我委提交反馈意见,我委将及时研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直接向我委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14日(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地点: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uzhou.gov.cn)、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fzjw.fu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1-83306600
一、 规划范围
福州市中心城区主要干道,包括八一七路、五一五四路、六一路、东大路、华林路、工业路、国货路、福马路、福峡路等10条道路,总长度45公里。
二、 规划期限
2018年——2023年
三、 规划依据:
以《福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福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为依据,制定《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分别制定对于商业、公益广告及店招牌匾两部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达到指标控制、精准管理的目的。
四、指导思想
针对户外广告现状“不符规范、干扰秩序、影响品质”的三个问题,提出“以规为本、以严为纲、以品为臻”的规划理念。并提出了“控制、整合、分类、统筹、提档”五个措施;在保护福州“山、水、城”特色格局的基础上,精准规划,突出福州城区特色,通过适度发展,品质主导,推动福州成为户外广告建设、管理标杆。
五、 规划内容
通过“明确分区、选定点位、确定指标”的三个步骤,依据总体规划分区要求,户外广告适度设置区占比5%(以东街口商业中心、八一七路商业中心、宝龙商业中心、台江商业中心、五一区级商业中心等区域)、严格控制区占比15%、禁止设置区占比80%,以适度设置区、严格控制区为主提出“拆除、保留、提升、新增”的四个规划意见,进一步确定了户外广告的数量、面积、位置、材质、照明方式。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明确对户外广告各项指标的控制要求,作为精准审批管理的依据。
(1)商业、公益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表格
(2)店铺招牌控制性详细规划表格
通过本次规划,此次控制性规划10条道路控规共涉及711栋建筑,现状共有户外广告7945块(其中商业广告668块、公益广告87块、店招牌匾7190块),经规划后共有6257块,拆除了1701块(占比21.3%)、新增13块;
为进一步规范店招牌匾设置,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安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专门编制了店招牌匾的正负面设置清单,作为商家招牌规范化设置指引。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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