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建设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抓学习、抓廉政、抓作风、抓创建,实现班子领导持续强化,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2018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城建项目完成投资约263亿元,较去年完成投资增长25.8%;二是牵头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约76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8.36%,全省第一;三是“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任务超额提前完成,综合考评排名市直单位第一。
(一)4项市民关注工程全面推进,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1、水系治理获得新成果。市建设局全员动员、全线压实,成立处级领导任组长的6个工作组牵头推进;组织参建各方成立6支党员突击队攻坚克难;成立6个一线考察干部组全面考核;抽调125名干部全脱产巡河;成立水系质量监督组全面强化质量管控;联合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组开展督查。全面完成86条主河道永久截污管建设,建设提升滨河绿地2500亩,河道全部对外开放;全面启动49条支流整治;全省率先通过政府服务采购建立城区水系巡查服务机制组建水系巡查队伍。2018年福州市被国家部委确定为“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2、治堵工程取得新突破。马尾大桥、南台大道、环岛路春节前主线全面通车;完成两批缓堵硬件项目97项。全市新建城市道路281.3公里,全省第一;市政路网密度达8.01公里/平方公里,从全省中下水平跃居全省第二;城区高峰车速同比提升12.5%,延时指数同比下降5.2%,治堵成效显现。
3、城区防涝开拓新局面。完成联排联调监测体系一期建设,实时掌握城区水系运行状态;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建成投用,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效率提高50%,城区内河调蓄效益提高30%,有效应对“玛莉亚”台风及多场强降雨考验。
4、美丽乡村再上新台阶。全年打造300个美丽乡村、再提升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乡村覆盖率73.55%,全省第一;完成53000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覆盖率全省第二;完成对全市493户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完成率居全省前列。
(二)6项工作呈现新亮点
1、绿色建筑再跨越。2018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前实现省政府要求的2020年50%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目标。福州市与北京、上海、青岛共同被列入C40“中国建筑项目”中国4个试点城市。
2、建筑行业再发展。一是实施“联合惩戒实施细则”“黑名单制度”,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全面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全省率先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类服务事项全流程网络办理。三是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220万平方米、投产装配式产业基地6家、房建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9家,均全省第一。
3、营商服务再优化。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建管审批、公用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实现政府投资房建类和市政类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在全省率先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类服务事项全流程网络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趟”。
4、质量监管再巩固。一是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提升行动及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整治行动,工程监管考评完成率100%。二是出台实施《福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水系治理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实施意见》等8项质量管理规定。三是全省率先试点在城区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提升监管公信力。四是获评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4个、“鲁班奖”工程2个;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29个、“闽江杯”优质工程12项,常年稳居全省前二。
5、双供保障再拓展。加大管网漏损治理、水厂工艺改造、智慧化供水信息系统建设等,城镇供水普及率提高到100%,与厦门并列全省第一。建成闽侯青口联丰、马尾琅岐天然气门站,新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6万户,居民管道燃气用户数全省第一,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2%。
6、污水治理再提升。全面完成四城区排水管网清疏排查2500公里,并修复1100公里;完成全市14座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尾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市本级污水处理率达91%。
(三)其他工作有序推进
1、行业建设。一是地铁建设服务。先后组织25次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技术推陈出新,地下工程防渗漏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监督5条线路,重点做好地铁2号线工程质量验收服务保障。二是招投标服务。依法监督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219项,总建筑面积199.23万平方米、中标价110.76亿元、节约投资9.55亿元。三是城建档案服务。审核时限由原有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至4个工作日,整理入库档案2813盒,接待查档1724人次、调阅档案共2990盒。四是造价服务。实现咨询行业检查范围全覆盖,完成对福州市建筑施工合同履约评价1100多家次,评价率100%;编制发布《2018年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年刊,刊登材料价格信息约十万条。五是公共代建管理服务。全省范围率先以考核代建单位三级管理体系体系运转为中心,对程序、质量、投资、进度、社会评价等方面全面考评;指导协调市强制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16项公建项目代建工作。六是地热资源开发保护。着重开展温泉资源管理制度研究,起草《关于规范福州市温泉开发与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完成151个建设项目是否涉及温泉保护区的审核工作;开展引温泉上鼓岭可行性论证工作。七是大熊猫保护。举办“巴斯未曾离去暨巴斯文化建设工程”启动仪式大会;推进鼓岭熊猫避暑新基地建设;开展小熊猫犬瘟热疫苗等科研试验。八是房地产市场监管。完成325家企业的转正升级、延续、资质检查工作;积极推进烂尾楼复工续建工作,天澜一期启动交付;印发《福州市房地产领域失信记录及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九是行业培训。办理各类考核证书14066本,延期复审 8641本;与市劳动人社部门联合开展普通工人技能等级鉴定2175人次。
2、党的建设。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先后邀请7名专家学者授课,局领导上党课10余次;系统党委及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成立建设系统两新组织党委,对系统181个支部开展达标创星评定;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严格执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组建建设系统业余宣讲团,实施“千军万马”工程,为建设系统党建及文明创建宣传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保障。
3、廉政建设。召开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修订2018年度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表;组织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廉洁纪律督查;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查办违纪违规案件,落实相关党内处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组织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4、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日常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成果,推荐提任正处级市管干部1人,培养选拔科级干部15人,推荐评选全省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11名,全省建设系统劳模1名,受到市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的先进个人5名。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进修班等各类学习进修工作。
5、法治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合法性审查三项制度;开展对建设系统(含区县)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检查指导县区行政处罚规范化。开展宪法学习普法工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落实“七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基础上,开展局机关内部干部职工普法培训,推行以案释法制度。
6、综合保障。一是服务保障。完成发文、专报简报核稿3895份;落实会议通知1800余次,协调3100余人次参加会议;处理文件7193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受理12345诉求件7367件,办结率为100%;受理“数字城管”诉求件453件,按期结案率100%,综合评价等级A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7件;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0余件,满意率100%。二是财务保障。全年预算实际支出51521.34万元,预算执行率90.81%,其中:人员经费等补助支出1452.9万元,执行率88.52%;公用经费支出186.87万元,执行率95.19%;项目支出49881.57万元,执行率90.87%。“三公”经费支出4.29万元,同比下降70.98%。三是宣传工作。召开城区治堵、水系联排联调工作新闻发布会3场;在各类媒体发布城建工作新闻830次;发布美篇890篇;门户网站发布3748余条信息;“福州建设局”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5条,微博粉丝数量近4万人。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认识到,当前福州城建工作仍存在不少弱项和不足,内河水生态恢复任重道远,城区拥堵弊病未除,排水防涝基础薄弱,行业培育有待增强,工程品质有待提升,城乡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
二、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市建设局紧紧围绕打造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目标,2019年城建项目计划投资281亿元,着力突出“一强化”、重点推进“五提升”、持续抓好“六专项”。
(一)把好大方向,着力突出“一强化”
强化自身建设。一是突出党的建设。通过开展宣讲、党课、讲座等活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党组核心引领、基层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夯实党建基础。充分发挥项目一线临时党支部和两新组织作用,全面增强党的领导和以党建促城建力量。二是突出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廉政“五必谈”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重要节点廉政教育和集中检查。积极联合派驻纪检组深入一线,既抓廉政教育、又抓项目进度,筑牢高压线、防火墙。三是突出队伍建设。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定理想信念。用好一线考察“指挥棒”,继续全面开展全员建档和量化考核工作,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学习教育,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四是突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强化建设系统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抓重大项目风险评估,预防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积极营造“平安福州”宣传氛围,提升知晓率,培育推进综治特色亮点项目,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开展平安志愿工作,服务综治平安建设。
(二)谋划高站位,重点推进“五提升”
1、水系治理提升
(1)思路:实现“工程建设”转入“运营管养”。目标:2019年,完成城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所有河道转入运营管养。到2020年,主要指标保持在地表V类水标准,水清、岸绿、景美。
(2)主要举措:一是健全内河管养考核体系,制定内河管养导则、考核标准等机制,修订《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二是全面扫尾项目,构建内河“智慧水务”平台,实现内河调度智慧化、精细化;三是在全省率先实行内河“双河长”制,强化政府及企业河长职责;四是全面完成49条支流整治。
2、市政路网提升
(1)思路:推动“环射布局”转为“轴向发展”。目标:2019年,着力构建城区联通新区大骨架路网;逐步将路网由现状“环+射”骨架布局转变为“轴向”骨架布局,路网密度达8.1公里/平方公里。到2020年,路网密度达8.3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全省保二争一。
(2)主要举措:一是结合滨海新区及三江口片区开发,构建城区往滨海新城的外部快速联系通道;二是打造工业北路延伸线、新店外环路西段等城区骨架路网建设,完善城区与外部快速联系通道;三是结合旧改加密次支路网密度,推动旧改片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
3、海绵城市提升
(1)思路:加快“区域试点”转向“全域试点”。目标:2019年,全面完成鹤林、三江口片区试点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考核验收。到2020年,福州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全域海绵建设取得成效。
(2)主要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方地区复杂水文条件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总结,更科学推广成熟技术;三是全域推进海绵试点,市级与区县形成良性互动,更广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4、工程监管提升
(1)思路:深化“质量监管”兼顾“生态修复”。目标:2019年,强化施工场地生态修复,创新打造“生态花园”工地;获评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4个、“鲁班奖”工程2个。到2020年,在可能存在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在建项目全面建成绿色生态文明施工体系。
(2)主要举措:一是推行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过程控制规范化;二是把对项目生态资源修复工作评估结果列为验收主要指标之一;三是完善质量管控标准体系,实现项目品质全方位提升;四是制定并推广《福州市城乡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导则》。
5、人居环境提升
(1)思路:推进“乡镇覆盖”延至“农村覆盖”。目标:2019年,打造300个美丽乡村,再提升100个示范村,重点打造20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持续推进温福、合福、福厦、向莆铁路福州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主要举措:一是对照《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及责任分解表》规定的“10+8”验收标准,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二是在城市出入口、“两高”沿线等周边合理选择打造15条美丽乡村景观带或示范片区;三是对铁路沿线一公里范围内采取“拆(除)、清(理)、补(绿)、整(修)、治(污)”等五项具体措施,高标准开展整治,着力解决铁路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三清”“四无”“两美”。
(三)争当排头兵,持续抓好“六专项”
1、绿色建筑专项。2019年,颁布地方适宜绿色建筑技术目录,提升项目全过程闭合管理水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通过国家验收;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总量居全省第一。到2020年,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超过70%,福州市绿色建筑发展数量、质量全省第一。
2、行业发展专项。2019年,优化调整建筑业总部经济奖励政策;对在福州市创建国家或福建省级的优质工程项目给予奖励;我市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达到10家,全省第一。到2020年,突破我市没有双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现状。
3、供水供气专项。2019年,供水漏损率降至14.5%,比2018年约下降一半;建成中心城区双气源、双通道供气系统,燃气普及率99.3%,全省保二争一。到2020年,供水普及率100%,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管网漏损率10%,全省前三;燃气普及率99.65%,全省第一。
4、污水治理专项。2019年,基本完成四城区剩余1400公里排水管网修复、16座污水泵站和12座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市本级污水处理率达到92.5%以上,全省前三。到2020年,市本级污水处理率95%,全省保二争一。
5、城区防涝专项。2019年,开展城区水系自动化改造项目建设;汛期前完成预测、预警、决策、指挥等4个模块上线运行。到2020年,确保城区小雨不积水,大雨不积涝;晴天污水不入河、河水不倒灌。
6、审批提速专项。2019年,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重点项目服务专员代办、容缺受理等服务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评估对标国家试点城市水准。2020年,“办理建设许可”涉及建设局的各项复评指标处于省内领先位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