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施工工地特点,特制定《福州市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县(市)区建设局参照《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专此
附件:《福州市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6日
(联系人:刘锋杰,联系电话:83307271)
福州市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施工工地特点,按照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监测隔离组和环境整治组有关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漠诚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 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陈瑞叔 党组成员、系统党委书记
二级调研员
林宝钧 党组成员、总工
张麒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典国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郑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尚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锡卫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朱宸熠 副局长
魏学友 二级调研员
吴昌光 三级调研员
易建勤 四级调研员
成 员:潘一心 质安处负责人
杨学敏 办公室主任
钟玲敏 建筑业处负责人
卓 伟 科技处处长
杨德水 村镇处处长
王金露 城建处处长
王庆兵 给排水处处长
江 艳 公用处处长
陈国云 液管处主任
高剑容 质监站站长
何 勇 安全站负责人
施伯超 地铁质安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处,负责协调推进我市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各处室各司其职,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二、明确工作目标
责令我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所有施工工地人员全覆盖排查和登记造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果断隔离观察措施,确保施工工地不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二次传染病例。同时加强施工工地消毒消杀工作,维护施工工地环境安全。
三、落实防控措施
(一)全面细致摸排。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对全市施工工地人员,特别是武汉回榕人员进行细致摸排,对人员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掌握准确信息,加强对武汉回榕人员隔离观察,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属地社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人员在对施工工地进行督查检查时,务必落实自我防护工作。
(二)开展包片督导。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由市建设局处级领导带领相关业务处室对县(市)区建设局落实防控工作进行包片督导(详见附件2)。
(三)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求全市所有施工工地禁止非工地人员进入工地、已停工工地实行全面封闭,所有进出工地人员必须进行动态登记并佩戴口罩。同时,施工现场要配备足量的消毒液、洗手液、体温计等物品,做好员工休息室、食堂、厕所等场所保洁消毒,每日对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在册。如若发现异常,先行隔离,并立即通知属地卫生部门人员前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四)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复工管控。①全市所有工地全面推迟复工时间,各施工单位应要求从武汉方向来榕的务工人员,未接到正式通知前,不得来榕上班。②春节已停工工地复工时间以市建设局正式通知为准。③春节仍施工工地施工期间,应做好工地消毒消杀工作,如有困难,应及时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专业消杀。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人员来源地及来榕时间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至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每日工作情况按时报送至市建设局质安处(邮箱:www.fzsjsjab@126.com);若有异常情况,各施工工地务必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属地建设局和市建设局值班室(0591-83354289)。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特别是要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等信息化媒介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醒工地人员但凡有发烧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尽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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