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城建工作情况暨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年终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8日
2019年城建工作情况暨2020年工作要点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建设局党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强化省会排头兵意识,凝聚力量、奋勇争先,项目形象投资、抓项目促发展行动、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3个工作指标超额完成,并取得10个方面亮点。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3项指标超额完成
1、项目形象投资。2019年,市建设局完成城建项目形象投资290亿元,同比增长10.3%。
2、“抓项目促发展”行动。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达市建设局开工项目27个、竣工32个、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2019年实际开工项目39个、竣工33个,完成固投约202.18亿元。
3、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市建设局牵头的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完成投资955.44亿元,投资总量全省排名第一。
(二)主要取得10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入选全国首批城市体检试点城市。2019年福州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1个城市体检试点城市之一,围绕打造“幸福之城”的目标,编制《福州市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制定福州城市体检特色指标体系,下沉社区(街道)试点开展调查,形成《2018年度福州城市体检自检报告》等试点成果,并与广州、南宁一同被列为“3+3”工作机制试点城市。同时,先行先试,推进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从感知采集、认知分析、综合分析诊断到支持精细化治理决策的城市体检智能化平台。
二是获取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的承办权。2019年4月,我市以“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理念,取得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的承办权,并受邀参加2019年世界城市日叶卡捷琳堡全球主场活动及唐山中国主场活动,以城市宣传片与图片展现福州城市建设的良好形象。
三是开展水系综合治理清盘扫尾。至2019年底,建成区内99条河道建成开放,23条支流完成治理。启动水系治理以来累计完成河道清淤295万立方米,新建修复沿河截污管250公里,截流井896座,新建驳岸90公里,完成沿河景观建设168万平方米。积极完善配套制度,出台地方性法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并配套制定印发《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内河管理上升到法制层面,提升内河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是供排水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27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市供水漏损率从2018年的18.27%降至2019年的10.11%;完成全国上线规模最大的NB-IoT商用项目,安装NB-IoT智能水表30万台;全面完成户表改造工作5.5万户。全市新建雨污水管网471公里,完成四城区排水管网修复1110公里;全市污水处理率93.2%,较18年提升2.9%。
五是迅速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同时推进第一、二、三批治堵硬件建设项目,2019年完成172个项目,三江口大桥、南台大道、环岛路等主骨架路网相继通车,城区道路密度达8.15公里/平方公里,位于全省领先地位。福州在2019年第三季度缓解城市拥堵工作成效榜上位列全国第10名,交通健康指数63.7%,同比上升6.9%,高峰延时指数1.624,同比下降3.4%,城区交通状况持续改善。
六是装配式建筑继续全省领先。我市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210万平方米,连续三年全省第一;我市有6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全省10家),排名全省第一。
七是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全年打造400个美丽乡村,成功将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前洋村打造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样板,其中九峰村入选全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精选试点村(全省3个)。累计实施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1618个,覆盖率90.29%,排名全省前列。
八是全域海绵建设启动。持续推动三江口、鹤林试点片区建设,2019年7月顺利通过住建部2018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现场督导,获专家组充分肯定。9月,制定《福州市进一步加快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向全域海绵推进的工作方案》,推动试点海绵扩展到全域海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12月,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联合检查。
九是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大幅提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厦门大学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专家评估,市建设局牵头的“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相当于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第43位,较上一年度提升30位,为全市营商环境各组指标中提升幅度最大。
十是实施在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对已登记造册的98个可能破坏生态资源的在建项目进行生态修复,其中:24个竣工项目均已落实周边环境修复,其余在建的74个项目未发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三)其他工作有序推进
1、行业建设。一是地铁建设监督。监督1号线2期、4号线、5号线、6号线等4条地铁线路质量安全施工,做好介入滨海快线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准备。二是招投标服务。联合出台《关于完善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等;依法监督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188项,总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中标价114.38亿元、节约投资10.57亿元。三是城建档案服务。优化调整归档清单,审核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整理入库档案5393卷,接待查档1493人次,调阅档案2659盒;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633个,10346卷,250万页。四是造价服务。编制国家《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隧道工程册,修订《福建省古建筑保护修复定额》子目;发布6项典型项目概算指标;编制发布《2019年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年刊和《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月刊,刊登材料价格信息约12万条。五是公共代建。强化代建管理三级体系有效运转,对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投资、质量、进度、程序、奖惩等方面)考评,提高代建管理水平效果显著;推动福州市老年大学、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等19个重点公建项目建设。六是温泉开发保护。起草《关于规范福州市温泉开发与管理的意见(送审稿)》;启动福州市城区温泉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螺洲温泉资源开发工作,动建k3、k4温泉探采结合井。七是大熊猫保护。推进鼓岭熊猫新基地建设;完成大熊猫转移与安置;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22场次,受众人数近万人。八是房地产市场监管。完成338家企业的转正升级、延续、资质检查工作;积极推进“鸿业大厦”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置和商贸大厦、瀚城国际等烂尾楼复工续建;印发《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流程。九是行业培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管人员、监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培训20161人次;组织安管人员、特种人员等全省统一考试11233人次,合格发证8486本;积极探索多种培训模式,主动对接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先行先试开展特种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十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制印发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手册》,全年全市共排查房屋592576栋,排查出各类隐患房屋10445栋,其中重大安全隐患房屋1472栋。除仓山区6栋重大隐患房屋外,其余重大隐患房屋均已整治完成,重大隐患房屋整改率为99.6%。
2、党的建设。围绕政治建设,全力迎接市委巡察工作,着力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提前融入动作快、学习教育劲头足、宣传报道氛围浓、查摆问题有担当、调查研究有收获;围绕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围绕组织建设,开展评先评优和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党的基层活力;围绕意识形态建设,大力实施“红色领航”工程,着力增强党的红色引领力;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督查,着力增强党的纪律执行力;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着力增强文明创建力;围绕志愿慰问工作,着力增强党建服务力。
3、廉政建设。持续组织开展一年两次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关注“四风”新动向,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17日至7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1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4项共52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2条,反馈的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3个;对移交的4条问题线索,已处置4条,已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立案0人,初核1人,谈话函询0人,暂存0人,了结1人,组织处理9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在2019年巡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报告制度,以及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纳入巡察整改的主要内容,建立完善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4、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一线考察,推荐提任市管干部4人,市管干部晋升1人,组织科级干部提任工作2批次共计28人次(正科级13人次,副科级15人次)。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工作,2019年共计引进博士2人,硕士1人。推荐评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个,受到省、市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先进个人26名,先进集体7个。
5、法治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及时修订权责清单;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做好《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立法相关工作,做好燃气立法调研工作;利用“普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执法现场直播、发送普法短信等;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六进”活动;认真抓好局机关内部干部职工普法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6、综合保障。一是强化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会议活动、公文管理、督查工作、效能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等各项工作制度,完成核稿3813份、处理公文6963件、落实会议通知1900余次、公开政府信息8739篇。连续三年综治工作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单位。二是强化服务工作。办理12345诉求件7495件,满意率98.9%;数字城管诉求件502件;群众来信来访514件,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1件;办结率为100%。三是加强信息宣传。组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政府网站高端访谈。抽调人员成立重要信息报送组向市委报送国家部委及其他省市政策措施、工作创新举措等信息,9月至12月报送26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在各类媒体发布城建工作新闻485次、发布美篇663篇。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务卡使用与管理规定(试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做好2019年度局本级预算执行与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
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当前福州城建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对标国内大城市,我市城区重要门户、重要片区、重点路段的功能、颜值、品质仍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路段出行高峰期拥堵弊病仍在,城区连接新城骨架路网尚未形成;三是内河水质进一步提升任务艰巨,水生态环境恢复任重道远;四是全域海绵建设工作机制已建立,但在协调推进中各县区重视不够;五是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偏低,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不高;六是部分村庄已建成设施缺乏资金保障和专业管养,长效保持有难度;七是建筑市场监管制度机制不完善,审批服务还有提升空间;八是质量安全监督力量不足、手段单一,使用信息化措施不够,等等。
二、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建设局按照全市GDP增长8%、固投增长10%目标,计划安排项目158项,计划完成投资310亿元(增长10.7%),以切实保障重大活动为主线,以开展“五大提升”为重点,展示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美好形象。
(一)聚焦“生态发展”,推动城市品质提升
1、全面推进内河水系运营管养
目标:城区156条内河全面转入运营管养。
计划:一是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区104条主干河道、49条支流验收,转入运营管养;继续推进未纳入PPP项目包的3条主干河道及晋安湖整治。二是强化管养机制,构建智慧水务监测平台,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向“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环境目标迈进。
2、持续加快绿色节能建筑发展
目标:争创“第二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居全省前列。
计划:一是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5%以上,开工面积全省第一。二是年度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超过70%。三是完成“十三·五”36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3、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目标:2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计划:一是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转向“全域”,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二是完善规划、建设与运维管理机制,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
4、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目标:县(市)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六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8%以上。
计划:一是督促县(市)区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100公里以上,鼓励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二是持续推进排水管网新建,基本完成四城区2522公里排水管网修复工作;完成四城区雨污水泵站提升改造工作。
5、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目标:紧盯问题清单,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压紧责任,确保问题交办一件、整改一件、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计划:一是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对即将交办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细化,逐条逐项梳理并提出整改落实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二)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保障能力提升
1、迅速完成新一轮城市品质提升
目标:完成“10片区、10门户、10条主要线路”等30个核心区域品质提升项目2157项。
计划:一是在1月20日前,完成重要门户、重点片区、重要通道提升项目50%以上的投资,确保核心区域景观效果有效提升。二是在4月20日前,基本完成新一轮城市品质提升,转入长效化管理。三是同步小街巷整治、立面景观整治、交通治堵等工作。
2、加快市政路网建设
目标:路网密度8.3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全省领先。
计划:一是构建城区连接新区的大骨架路网,城区路网逐步转为“轴向”骨架布局。二是完成三批治堵项目53项;新改扩建100公里。三是启动路网规划建设研究,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城区骨架路网建设。
3、巩固供水供气保障
目标:全面完成“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夯实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基础。
计划:一是全市供水漏损率控制至10%,饮用水综合合格率稳定达98%以上;全面完成户表改造33万户;持续推进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行动。二是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基本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工作。
4、提升排水防涝能力
目标: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积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行基本正常”。
计划:一是完善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重点易涝点信息及整治责任人名单,做好汛前检查整改。二是推进三八路涝点等易涝点整治,完成200处进水井平侧结合与路面行泄通道改造,增加3000座检查井二层防坠设施。
5、举办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
目标:顺利举办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
计划:一是借鉴2019年世界城市日世界及中国主场城市办会经验,与世界遗产大会筹备工作良好互动,推进系列活动方案实施。二是以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为契机,扩大影响力,提升福州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围绕“改革创新”,推动行业服务提升
1、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企业发展,稳步提高新建建筑预制率。
举措:一是鼓励具备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对专业承包项目做专做精。二是发布福州市全过程咨询企业的资格条件,扶持一批设计和监理一体的全过程咨询企业。三是出台《福州市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工作意见》,明确高预制率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同时在造价、工期等方面给与倾斜;鼓励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重大课题研究,不断将成熟技术补充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化、模数化管理,推广总承包建设模式。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目标: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举措:一是出台《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意见》,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减小自由裁量权;修订《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二是修订《福州市建筑市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联合惩戒行为标准,强化监管合力。三是开展农民工实名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账款清欠工作,防范欠薪群体性事件。
3、提速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目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参照世行评价指标力争保持前进30位次。
举措:一是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功能,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提供平台支撑。二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平台,为中介服务信息发布、机构选取和服务平台提供平台支撑。三是做好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
4、大力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化管理,在率先推行施工升降机智能识别开机的基础上,推广应用塔吊超视野摄像机。二是开展施工现场数据化监管,采取高分辨率探头和全景影像实时掌握工程动态。三是开展机制砂溯源管控,保障商品混凝土原材料供应和品质。四是试行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率先完成地铁1号线二期、地铁6号线机电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采购。
5、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目标: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控体系,培育壮大我市优秀建筑师队伍。
举措:一是强化勘察设计质量抽检与企业信用评价挂钩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质量控制。二是积极引进院士、大师参与公共建筑设计;开展福州地方建筑特色与文化元素调研,引导新建建筑应用地方特色文化元素。三是定期组织建筑师论坛、沙龙等活动,开展两岸技术人员、标准交流,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四)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1、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目标:实现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率100%。
计划:一是新建设174个美丽乡村,再提升200个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率全省第一。二是推进精品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村庄示范典型,形成“福州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2、抓好高铁沿线环境整治
目标:推动高铁沿线环境全面提升,打造重点景观示范段。
任务:一是对温福、合福、福厦、向莆铁路福州段开展“回头看”,逐步实现长效管控。二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整治提升任务,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57个项目。
(五)强化“省会意识”,推动干部队伍提升
1、突出党的建设
目标: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党建引领城建工作上台阶、创佳绩。
计划: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广大党员政治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组织梳理完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属单位延伸,组织学习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等活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确保廉政观念入心入脑。三是加强党建工作。以“城建一线党旗扬”党建品牌建设为目标,动员鼓舞城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城建一线建功立业。加强重点项目党支部和党员突击队队伍建设指导,在城建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突出队伍建设
目标:进一步提升干部精气神,强化省会排头意识。
计划:一是深入落实十九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围绕服务城建中心工作这条主线,紧紧扭住“一线考察干部”这个重点,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着眼干部选任规范、监管制度严格、教育培训经常、服务保障高效的目标,锐意进取,稳中求进,务实求效,为推动城建工作上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着力整治“虚、僵、躲、拖、腐”等不良作风表现,将持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3、突出精神文明建设
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精神文明蔚然成风。
计划:一是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以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和提高我局机关部门工作力度和工作标准,在党内制度建设、党务政务公开、行业规范化建设等多方面提高创建工作自觉性。二是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大力强化平安行业、平安单位建设,培育典型,总结创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局党建工作、城建工作、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创新做法、经验总结,提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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