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2020-04-03 14:47 文号: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房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工作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一是继续推进安置型商品房建设。从2017年底开始,我市新启动的征收项目均采用安置型商品房模式安置。2019年8月,省住建厅向全省推广安置型商品房模式这一做法,并于10月24日组织全省各地市到我市开展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现场学习交流会。二是研究制定《福州市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加大房地产精准调控力度,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改进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拟定健全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构建租售并举以及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1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施行,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组织相关处室学习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组织编印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汇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严格审查把关,提高行政行为合法性。一是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要求,梳理了2016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中所有败诉案件情况,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二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要求的规章文件,及时修订和废止。全年共清理审查各类文件12件次。2019年11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四)严格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制定印发《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主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中介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白蚁防治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抽查。二是组织相关处室学习《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及相关规范填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相关处室均已按要求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五)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省市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按照省、市编委和审改办要求,根据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调整规范我局权责清单。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实现审批信息与职能监管无缝对接。四是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提升窗口行政服务水平。一是梳理福州市市、县、乡级住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要求,多次梳理市县房管系统共计23个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同步更新配置,指导各区县完成对接工作;二是协助行政服务中心调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入驻“e福州”便民平台,探索办件新方式;三是主动压缩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环节,对二级、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_遗失补办,二级、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_注销两个事项由3个工作日改为当日即办件;四是取消白蚁防治服务机构备案,根据该行业特点放开市场竞争业务。

  (七)认真做好法治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是邀请省住建厅领导为我局系统专题讲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二是为提高征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政策业务水平,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房屋征收实务培训讲座。三是做好“我执法,我普法”网络直播节目上线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局系统行政决策和部门落实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有关工作标准。

  三是加强法制培训和行业普法,提高用法执法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讲座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

  四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落实。

  五是继续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合法性审核工作。

  六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积极转变行政观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合法、高效、便捷的服务。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3月28日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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