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04-07 11:06 文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我市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我局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结合形式丰富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掀起学习高潮,激发学习热情。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市委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坚持在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采用会前集中讲授、会前印发学习资料、个人自学、会前讨论交流、观看案例视频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全年共组织学法活动10有余,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仗等基本法治治观念基本普及,全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在干部提任过程中,一是要求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法规,撰写好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在领导干部任职前,严格要求考察对象参加由纪检部门组织的任前廉政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考察对象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抓好地方性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与修订工作。

积极参加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立法工作,开展《福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并上报市人大审议,征集《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福州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规章并报福州市司法局备案。对《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绿色建筑条例》、等开展立法及修法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人大。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依照法定程序抓好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化工作。同时,对本系统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与清理,及时废除或修改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文件。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要求,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据我局职能变更及法律法规变动,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19主要是将涉及内河、燃气、市政公用、户外广告等显见性违法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城管委,并签订备忘录。同时根据消防职能调整做好工作交接。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及时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系列配套措施,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音像设备配备、使用、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主持召开行政处罚听证2场,行政相对人均未对该两件行政处罚提起复议或诉讼,并及时缴纳了罚款。审核我局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43件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认真做好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及网上运行工作,本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市里有关规定要求,在采用传统纸质流程办理的同时,同步通过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上监察系统进行办理。从案源登记开始,到立案、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审批、送达处罚决定、结案等每个办案环节都按规定要求从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上监察系统上运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归案后,案件相关处理结果信息都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福州市行政处罚服务大厅对外公开,方便当事人及公众的监督、查阅。并及时向信用福州网站推送,及时公示。同时,本的所有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也通过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公布。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我采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与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上监察系统平台上的办案文书格式是一致的截止目前为止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1件次,金额2580057.84元。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发挥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党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人事等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特制定《中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该制度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党组会议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党组会议组成。第三部分: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第四部分:党组会议的基本程序。第五部分: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第六部分:保密规定我局在日常党组会议工作中严格执行该规定。

    四、依法应对诉讼工作,公正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以依法行政、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责任,坚持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正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统一。同时,依照诉讼程序认真参加以我局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正确维护局机关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含二审5件),目前已审结的案件无一败诉。

    五、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1、“清单”助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年初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清单”,明确建设系统各部门、各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目录,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结合执法、法律服务实践,面向行政管理对象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宣传普及建筑市场管理、内河管理、燃气行业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选送4篇典型案例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报送。结合我局今年普法重点—新修订的《内河管理法》,与新闻广播、移动运营商等互动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并将于10月22日现场直播我局内河执法活动。2、认真抓好局系统内部干部职工普法培训。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和专题讲座讨论不少于3次。912日,我局机关7号楼1130会议室举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解读与实务适用》专题知识讲座。特邀请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温长煌律师开展普法讲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执法业务骨干、各县区建设局执法骨干百余人参加讲座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学习中心组2019年定期安排法律知识学习和讲座。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省法制办、省住建厅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每年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3、落实“普法六进”突出重点做好普法宣传进工地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和“法律进农村等为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有利契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在宣传方式上力求多手段、出效果,在工地布展、市民集中区域发放宣传材料并现场宣讲等方式外,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住建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扩大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获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经。结合日常行业管理和双随机检查,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入建设工地及自来水、燃气企业开展建设法律知识和维权知识讲授和宣传,增强建筑、供水供气管理人员、参建单位和施工人员尊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4、以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建立旁听庭审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局对每一起案件都仔细严谨地对待,对于复议的,及时答复,及时沟通,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更是十分重视。庭审之前,单位负责人与参与庭审的执法人员对于案件进行了全面讨论,深度剖析,以确保提供的证据材料完整清楚,对案件的整个过程也更加了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庭的也委托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实时跟踪了解。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真正做到“对案件中的行政行为了如指掌”,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了实际意义,展示了对法庭的尊重,也更好地推动了纠纷解决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挂牌集中办公。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9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榕政办[2019]96号)两份制度性文件。分类细化6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分别确立90、70、50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做好“四多一简”等政策落实工作,选取约200个项目加强重点跟踪服务。形成保留、取消、豁免等类别的审批服务事项清等“七大清单”,涵盖改革成果200余项。完善并联审批平台,该平台已与省审批管理平台完成对接,项目定时推送至国家平台。

2、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坚持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20%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实际办理量达97%),其中新增实现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事项办理“一趟不用跑”。加快智能化审批建设,推进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信息共享。目前共实现32类证照批文进入电子证照系统应用,将本部门业务系统与“信用福州”完成平台对接。推行预约预审、首核责任制、服务专员代办制、容缺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机制。

3、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组建代办服务队伍,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从立项到开工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全程无偿代办、协调、咨询服务。代办服务遵循“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配套改革”原则,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位代办员”的一对一专办服务机制,积极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审批难点,结合“5+X”会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预先审查、“一企一议”等创新服务举措,有效破解项目审批“中梗阻”,协助业主单位办理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七、2020年工作思路

1、抓好地方性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与修订。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依照法定程序抓好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出台和清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细则,及时废除或修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根据住建系统上位法律法规的调整,对相应福州市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修法。

2、扎实推进本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我市建设事业发展大局,满足市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建设市场各类主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化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如: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六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市建设系统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各类主体法从事建设事业活动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要求,继续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相关处室单位签订执法委托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

    4、依法应对诉讼工作,公正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以依法行政、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责任,坚持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正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统一。同时,依照诉讼程序认真参加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正确维护机关合法权益。

5、认真做好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我行政执法队伍,做好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结合部分行政职能变更及时更新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幅度。严格把关我行政处罚案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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