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2-16 11:07 文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我市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依法执政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党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促进权力阳光行使。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1、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意识形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20余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反复学,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组织开展各类相关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开展党风行风政风建设专题讲座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严格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并集中研讨,内容涵盖《习近平在福州》系列采访实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讨论。 

  3、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推动领导班子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审核、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以案释法、法律顾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建设,为市建设局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教育宣传,年度工作总结,要讲法,围绕中心工作要依法,强化法治学习宣传,重大决策工作依法决策、履职现情况进行说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专题讲座,市建设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100余人参会。组织全体干部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提高依法行政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下指导,每年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会,我市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会议。 

  三、抓好地方性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与修订工作 

  积极参加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要求,完成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年初向市人大法工委及司法局报送了关于修订《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建议制定《福州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起草说明等材料。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征求法规、规章意见的通知,及时报送有关法规、规章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抓好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每隔2年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除或修改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文件,积极推行合法性审查,目前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集民意并经我局法律顾问合法合规性审核把关后发布。2020年我局清理了局机关2018和2019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67件,拟废止21件,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9件,重新发布2件。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坚持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20%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实际办理量达97%),其中新增实现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事项办理“一趟不用跑”。加快智能化审批建设,推进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信息共享。目前共实现32类证照批文进入电子证照系统应用,将本部门业务系统与“信用福州”完成平台对接。推行预约预审、首核责任制、服务专员代办制、容缺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机制。 

  2、提速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今年目标是做好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一是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改革。二是深化改革措施,全面实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并试行小型、简单项目承诺制免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将用水、用气、用网的接入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进一步缩减至7个工作日。四是进一步修订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对2019年1月1日后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全面实行竣工联合验收。 

  3、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2020年我局在市审改办指导下根据省住建厅权责清单及四级四同目录对我局原行政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核对修改完善。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共434项。 

  4、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修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三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系列配套措施,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音像设备配备、使用、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实施方案,统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范本,督促各执法处室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及时配备使用执法设备,目前各执法处室均已配备该设备,音像记录资料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法制审核213件次,其中行政处罚76件,行政执法结果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已结案件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 

  5、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新明确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相关的规定进行审查,与局属事业单位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认真做好局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及网上运行工作,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卷宗的立案、取证、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市里有关规定要求,在采用传统纸质流程办理的同时,同步通过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上监察系统进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归案后,案件相关处理结果信息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福州市行政处罚服务大厅对外公开,方便当事人及公众的监督、查阅。同时,所有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也通过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公布。2020年我局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76件,罚款金额累计约227.108万元。 

  五、依法应对诉讼工作,公正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以依法行政、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责任,坚持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正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统一。同时,依照诉讼程序认真参加以我局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正确维护局机关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含二审2件、再审3件),目前已审结的案件无一败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今年7月以后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的同时,经常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面对面地宣传住建法律法规,解答疑难问题,发放宣传资料,让更多的市民能够了解住建法律知识。 

  2、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各执法业务处室普法骨干志愿者在局领导组织带领下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走进金山桔园社区、地铁6号线潘墩站工地等进行普法宣传,受到群众的好评。 

  3、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法宣办要求,结合执法、法律服务实践,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以生动具体的现实案例说法普法,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刊载了我局处理招投标、建筑设计、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普法宣传工作,及时上传最新住建法律法规。11月12日在台江区万科澜悦花园施工现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与福州广播电视台开办的《我执法我普法节目》,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主动配合媒体开展节目录制,建立普法与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让执法现场成为普法第一现场,提升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七、2021年工作思路 

  1、抓好地方性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与修订。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依照法定程序抓好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出台和清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细则,及时废除或修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根据住建系统上位法律法规的调整,对相应福州市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修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要求,继续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相关处室单位签订执法委托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 

  3、依法应对诉讼工作,公正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以依法行政、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责任,坚持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正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统一。同时,依照诉讼程序认真参加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正确维护局机关合法权益。 

  4、认真做好局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做好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结合部分行政职能变更及时更新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幅度。严格把关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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