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项规划,开启福州市温泉产业发展新篇章
时间:2022-04-25 11:17 文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领导下,为加强温泉资源保护,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温泉产业,经市政府批准,2022年3月,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编制的《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实施。

  《规划》以福州六城区为主,辐射东南科学城(大学城、上街、高新区)部分区域,总规划面积1825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通过梳理资源家底、盘整基础设施、摸清开发现状、调查文化资源等工作,总结城区温泉开发利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规划思路和发展目标、温泉开发空间布局、资源勘查和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近期温泉项目清单和行动计划,为做大做强温泉产业提供资源和规划保障。

  《规划》以“山城江海、福地金汤”为主题形象,围绕创建文化彰显、普惠共享、产业富集、康乐幸福的国际温泉城市和一流的温泉旅游目的地,以文化和民生温泉为推手培育温泉人口,扩大温泉消费;发挥城区温泉产业集群的核心引领作用,努力将市域温泉产业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链和福州文旅康养战略支柱产业。

  一、创新开发空间布局

  《规划》依托城区温泉资源的分布特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等因素,创造性地构建“山城江海,五泉联动”的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桂湖山林生态温泉城、鼓台闽都文化温泉区、螺洲滨江都市温泉区、淮安滨江休闲温泉区、滨海旅游度假温泉区等五大温泉片区,差异化定位、多元化发展。

  二、突出资源勘查和保护

  《规划》拟在规划期内,全面探明城区温泉资源分布及储量,为科学划定开发强度、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基础支撑。近期(2021-2025年):完成桂湖、螺洲、淮安、滨海新城片区温泉地热资源的详查。远期(2026-2035年):完成城区温泉深部(1000米深度以下)的资源勘查。在资源勘查成果基础上划定温泉资源保护区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提出温泉井保护要求及措施;对温泉文化资源建立清单保护机制及划定温泉文化街区进行整体保护。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温泉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规划》在现有温泉供应设施的基础上,至2035年,规划新增温泉水厂3座(位于螺洲、淮安、滨海新城)、高位温泉水池4座(均位于桂湖)、温泉泵站9处(其中,鼓台3处、螺洲3处、淮安2处和滨海新城1处)、温泉主干管107公里,使温泉管道可供应范围由目前的32平方公里提升至141平方公里。规划水车加水点13处,供给半径约3公里/处,可供应范围可扩展至251平方公里。

  四、建立项目清单,保证规划落地实施

  为保证《规划》的可实施性,《规划》建立了项目清单,其中,计划完成资源详查、相关课题研究、标准规范制定、智慧温泉管理系统建设等基础性工作23项;完成桂湖、鼓台、螺洲、滨海等片区温泉开发利用项目57项;完成文化宣传与品牌建设项目6项;温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项。同时,在近期开发利用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十个一批”的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勘查开采一批新温泉资源、恢复提升一批传统澡堂、推出一批大众汤屋、创建一批医养温泉产品、划定一批温泉文化街区、植入一批历史文化街区温泉体验项目、打造一条晋安河温泉休闲带、策划一批场站温泉体验项目、规划一批温泉休闲综合体、建成一批温泉小镇。

  《规划》的实施,开启了福州市温泉产业发展新篇章,为福州市温泉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建设局和有关部门将全力推动规划落地落实。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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