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针对2023年度绩效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落实。
一是注重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及时将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处室,督促各处室根据绩效监控评价结果所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综合处,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
二是健全通报督查机制。将绩效监控评价结果与日常效能督查挂钩,对进度严重滞后或绩效监控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予以通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是突出与预算安排挂钩。将2023年度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同2024年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绩效目标值偏离度高、完成分值低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的项目进行压缩、调整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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