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榕政办〔2022〕52号)、《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榕建规〔2022〕8号)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公布2023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榕建筑〔2023〕16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已公布,原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相应失效。
自2023年12月1日起,2023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开始享受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可享受扶持政策的文件有:榕政综〔2020〕261号、榕建规〔2022〕5号、榕建规〔2022〕6号、榕建筑〔2022〕181号、榕建规〔2023〕1号等相关文件。扶持政策文件有专业要求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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