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3〕51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建筑起重机械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榕建筑〔2024〕12号),我局于2024年1月17日开展了我市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核查整改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4月29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中期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本批次核查企业14家,经提交材料、初审、整改三个阶段,截至2023年3月15日,已提交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12家(详见附件1),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2家(详见附件2),现我局就本次中期动态核查的情况予以公开。
二、注意事项
被纳入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专项核查行动方案,在核查整改期内(2024年1月30日-2024年4月29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提交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满足核查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给予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已于2024年1月17日通知应纳入本批次核查的建筑业企业领取核查通知书并告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被核查企业应于2024年4月29日前提交核查书面材料,对于未在4月29日前提交书面核查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满足资质核查要求的企业,我局将撤回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专此通报
附件:1.提交核查材料齐全的企业名单(截至2024年3月15日)
2.未提交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名单(截至2024年3月15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