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更新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停车场清单的函
时间:2024-07-29 16:00 文号:榕建科〔2024〕18号

各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闽建城函〔2019〕130号)的要求,我局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更新了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停车场清单,请各区政府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原《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4个部门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榕建科〔2021〕134号)中的停车场清单同步废止。 

  本清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专此 

  附件: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停车场清单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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