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华茂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不规范估价行为的通报
时间:2015-09-15 10:00 文号:

  榕房[201535

  关于福建华茂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不规范估价行为的通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转送黄绍枢举报福建华茂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行为信访事项的函》(闽建信房函[2015]279号)要求,我局依法对福建华茂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华茂公司”)评估金海岸领秀苑4#1001单元房屋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 2014年3月31,“华茂公司”受仓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位于仓山区桔园三路39号金海岸领秀苑4#1001单元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指派廖传智估价师负责评估工作,廖传智前往被评估房屋进行了实地查勘并评估,经“华茂公司”审核同意,出具了估价报告《闽华茂评报[2014]076号》。后经“华茂公司”核查,所出具的估价报告的价值评估有误,需修改重新估价后出具估价报告,遂改由黄界栋估价师负责上述标的物的评估工作,但黄界栋未进入被评估房屋内进行现场查勘,仅至该小区及周边进行查勘,即在估价报告上签字,经“华茂公司”同意,发出了该宗估价报告(闽华茂评报[2014]073号)。

  鉴于上述“华茂公司”黄界栋估价师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估价规范》第4.0.5条“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的规定,且“华茂公司”对该宗评估工作把关不严,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房地产估价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华茂公司”及其估价师黄界栋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入估价行业信用档案。

  希望全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估价规范,依法开展估价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我市房地产估价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通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99

  抄送:省住建厅、省房地产业协会估价与经纪专业委员会,

  市房地产估价协会,存档。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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